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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日前完成了837家沪市上市公司2004年半年报的事后审核工作。审核结果显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现象较严重,部分公司仍违反规定对外担保,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报告的现象依然存在。对半年报中反映出的上市公司违规行为,上证所将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截至9月29日,上证所共向上市公司发出了131份定期报告审核意见函,36份问讯函,33份监管关注函,给予8家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对3家公司进行了公开谴责。函件内容涉及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募集资金使用、大股东占用资金、担保等多个方面。截至目前,已有64家公司根据审核意见披露了半年报更正公告,51家公司披露了半年报补充公告。除发函外,上证所还多次约见上市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和董秘到交易所谈话,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和规范运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提醒。
上证所有关负责人表示,2004年半年报的编制质量、披露质量、可读性和信息量较往年有所提高。2004年半年报增加披露了前十名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公司委托理财的情况、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总金额、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发生额和余额、上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违规担保金额和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等内容,半年报全文还披露了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违规担保、执行证监发(56)号文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这些披露内容均有助于投资者更加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通过事后审核,上证所发现沪市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和规范运作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现象较严重,具体表现为占用金额大、占用时间长、未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据统计,2004年中期沪市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发生额总计282.2亿元,资金占用余额448.7亿元,其中大股东直接占用107.2亿元,大股东控股子公司占用75.5亿元,其他关联公司占用265.8亿元。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情况严重的公司中,股票交易特别处理公司占相当大的比重。
二是部分公司仍违反证监发(56)号文的规定对外担保。837家沪市上市公司中有180家存在违规担保情况,涉及总金额279.98亿元,违规担保的金额占上市公司担保总额的26.72%,其中部分公司违规担保金额巨大,使得公司面临较大的财务风险。
三是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报告的现象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有些公司对控股股东占用资金、重大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及诉讼等事项未及时履行临时公告义务,而仅通过定期报告的方式披露。有些交易金额大,既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按上市规则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四是部分公司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流于形式,多是对财务指标的简单分析。(记者: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