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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集团公司30亿元企业债券9月29日起发行。这是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自2002年底成立以来发行的第一期企业债券。
本期发行的企业债券(简称“04华电债”),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
04华电债由国家开发银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采取实名制记账式发行,分固定利率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两个品种,并附加投资者可调换选择权。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10年,发行规模15亿元,票面年利率5.40%;浮动利率债券期限为10年,发行规模15亿元,票面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与基本利差之和,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和其他各计息年度起息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基本利差为2.3%。投资者可在本期债券第三次付息后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固定利率债券按1∶1的比例调换为本期浮动利率债券,或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浮动利率债券按1∶1比例调换为本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和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设置营业网点公开发售。
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总经理贺恭介绍,本期华电债券所募集的30亿元资金将用于以下方面:一是加快“西电东送”电源项目的建设,促进乌江流域水电项目的滚动开发,主要包括洪家渡、索风营、构皮滩等电站项目;二是用于“西气东输”配套发电项目的建设,包括江苏戚墅堰燃机、江苏望亭燃机和浙江半山燃机项目;三是用于华电集团战略重点火电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安徽池州一期、湖南石门二期、宁夏中宁二期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