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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根紧缩刺激了温州民间借贷的升温,但并未刺激当地独具特色的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的大幅攀升。这让记者感到很是蹊跷。
作为全国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的温州,委托贷款已经开展两年有余。而据记者了解,当地的委托贷款业务9成以上成为企业避税的幌子,最初的资金融通功能几乎丧失殆尽。
金融创新之难由此可见一斑。
合理避税
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的统计资料表明,2002年1~11月末,温州市的委托贷款累计发生额为8.80亿元;其中企业委托贷款累计发生额为7.09亿元,同比增长9.26倍;个人委托贷款累计发生额为1.71亿元,同比增长2.83倍。
然而,飘红的数字背后,事实令人沮丧。
据记者的了解,目前温州市金融机构办理的委托贷款主要有两种类型:
一是部分个人希望获得较高收益而申请办理的真正融资性委托贷款业务。但这一类型的委托贷款业务仅占全市委托贷款业务总量的10%左右,其客户群体也主要局限于少数确实拥有相当数量闲置资金的个人。二是企业为实现合理避税而申请办理的委托贷款业务,此类型业务占到温州市委托贷款业务总量的90%左右。
企业通过委托贷款避税主要有两种方式:其一,例如两个关联企业A和B,当A企业获得较多利润后其税负也相应增加,为此,A企业在利润账面反映出来之前,通过应收款的形式把一部分利润转给与其关联的B企业,然后B企业再把这笔资金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给A企业。结果是A企业在其实际资金不变的同时实现了账面利润的减少,从而减轻了税负。此种情况以房地产公司最为典型。
另一种情况是,企业的股东通过银行以委托贷款的形式把资金借给企业,股东贷款利息收入需缴纳共27.15%的税赋(其中个人所得税20%,其他税赋如营业税等合计7.15%),而借款企业由于要支付贷款利息,抵减了利息支出33%的企业所得税,从企业整体来看,税务负担减轻;同时又规避了直接对企业增资扩股的繁琐程序。
上海银行的张吉光分析说,理论上这种“操作”是允许的,因为并没违规,这属于法律监管的真空地带。
门槛过高
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虽然委托贷款的增速比较快,但相对于巨大的民间资本来说,委托贷款的吸引力还是比较弱。个人委托贷款的收益虽然是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但和民间借贷相比还是比较低。
一位金融界人士分析说,温州民间资本想进入委托贷款,又被相关的规则“卡壳”,再加上利益上的差异,因此,很难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委托贷款要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必须要消除发展的瓶颈。
一是放宽或解除对委托贷款利率的限制。民间借贷利率在现行的贷款利率浮动上限至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还有很大的空间。因此,放宽或取消对委托贷款利率的管制,是委托贷款业务焕发活力的关键所在。
二是引入保险或创新委托贷款方式。让更专业的保险公司来做委托贷款的贷后风险管理工作,减少贷款的回收风险。或者创新贷款方式,尝试开办“委托贷款+银行部分担保”业务,让银行承担一个较小比例。当然,银行对委托贷款业务提供担保要另外收取手续费。
三是合理确定个人委托贷款的税务负担。据税务部门测算,当前个人委托贷款的税负高达26%左右,而银行的存款只需缴纳20%个人所得税。以10万元的一年期委托贷款为例,扣除26%左右的税负之后,委托人最终收益只有约4490元左右,不到民间借贷收益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