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首席记者 崔红)市发改委网站昨天刊登 《关于汽、柴油添加清净剂加价标准的批复》。根据该批复,今后加油站出售的添加了清净剂后的汽油和柴油,其零售价格要比同标号的普通汽、柴油每公升价格上调0.06元。
批复指出,添加的清净剂必须是经科学技术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等五部门共同认定的“国家重点新产品”和列入《国家重点环保实用技术推广项目》的产品。同时,添加清净剂的车用汽、柴油必须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地方标准。此外,各加油站必须将汽、柴油价格与含清净剂汽、柴油价格分别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