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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包袱沉重,这在东北并不是个别现象,国家应尽早出台政策解决。现在,东北的资源企业都面临转型,抚顺矿业同样如此,可没有资金又怎么转型呢?”抚顺矿业集团总会计师曲长阁告诉记者,集团的不良资产超过5个亿,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政策性亏损。
在东北一周的采访中,记者接触到的企业,大都有相当的不良资产包袱。中石油抚顺石油化工公司党委书记玄昌委告诉记者,虽然抚顺石化随集团上了市,但抚顺石化的资产包袱一直没有减轻。抚顺石化的优质资产剥离上市,成立了中油股份抚顺石化分公司,但负债和包袱就都留在了抚顺石油化工公司。
据玄昌委介绍,2000年,企业按国家政策进行不良资产剥离时,公司有资产67亿。到2003年,资产降为53亿。除去其间合理折旧1亿多后,共核销不良资产13亿,去年核销了5个亿左右,这些资产都是多年无效的资产,有些甚至是无用资产,这种核销给企业卸了包袱、解了困难。可是,现在不良资产还占总资产的30%左右,近16亿元。
对于企业不良资产居高不下的现状,玄昌委表示,希望国家能客观的承认由于历史形成的这些不良资产以及国有企业现在遇到的困难,应在多给一些政策,为企业减轻包袱,使企业能够“轻装上阵”。
曲长阁告诉记者,企业脱困要靠三方面的共同努力,这包括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企业自身的投入以及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现在,国家实施东北振兴战略,而想要实现老工业基地的二次复兴,就必须依赖这些有基础的工业企业,希望国家能够出台政策解决企业的负债问题。
据记者了解,困扰东北多年的不良资产问题,不久就将有一个整体的解决方案出台。继工商银行试点打包出售辽宁150亿不良资产后,东北地区四家国有银行3000多亿的不良资产有望启动二次剥离。人民银行、银监会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的处置东北不良资产的方案,正待最后批准。
此前,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透露,银监会正在积极会同财政部、央行等有关部门研究推动处置不良贷款、加快对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企业实施兼并破产等政策措施的落实。在9月25日的振兴东北研讨会上,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也“吹风”,东北地区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协商处置东北高额不良债务的政策和措施,已大体有了方案。
高额不良资产亟待处置
在这次实施振兴东北战略中,如何处置不良资产成为了一道绕不开的难题。
2003年底,全国主要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余额2.44万亿,东北三省为3100亿,占12.7%;全国主要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为17.8%,东北三省为23%,其中黑龙江、吉林甚至超过30%。
然而,更为严峻的是,东北三省的不良贷款,还有上升趋势。到今年8月末,辽宁省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1742.48亿元,不良贷款率26.9%;吉林省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1081.7亿元,不良贷款率36.65%;黑龙江省主要银行业金融不良贷款余额1229.15亿元,不良贷款率35.51%。
此前,银监会曾于2003年10-11月对商业银行进行过一次全国范围的大检查。据辽宁银监局的人士称,“检查的结果几乎推翻了商业银行原来填报的所有数字。今年东北出现的不良贷款上升的现象,原因基本是以前隐藏数字的结果。”
不良资产居高不下直接导致商业银行的亏损,黑龙江省银监局局长臧景范说,“现在四大行已经连续多年出现亏损,亏损的原因除了受经营因素的影响外,主要是每年都要核销一定比例的呆账造成的。”据记者了解,2003年,东北三省四家国有银行的亏损共计70多亿元,而这个数字相较2002年已经减少了50多亿元。
“历史包袱”积存不良资产
对于东北的不良资产国家是否应该“埋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认为,不良资产的沉重包袱,已经严重抑制了金融支持功能的发挥,要振兴东北必须先解决银行的不良资产。
臧景范介绍,黑龙江银监局曾对不量贷款的构成做过一次深入的调查。结果显示,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中,约有80%是1998年以前形成的,而且这一时期不良贷款的实际损失率约在50%以上。
实际上,商业银行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国有企业转制的成本。据悉,在黑龙江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贷款中,发放的政策性贷款就达13大类90多种450亿元,不良率为96.2%。
截至到2004年6月末,黑龙江省四家国有银行贷款余额2338亿,不良贷款余额766亿,不良贷款余额32.8%,其中,政策性贷款余额387亿元,不良贷款余额366.6亿元,不良贷款率高达94.7%。
吉林、辽宁两省的情况同样不容乐观。截至2003年底,吉林省四家国有银行不良贷款723.49亿元,不良贷款绿39.8%,其中,政策性不良贷款561亿元。截至2004年5月,辽宁省四家国有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420亿元,不良贷款率为32.4%,其中,政策性不良贷款378亿元。
辽宁省振兴办宁国光处长告诉记者,辽宁省的不良贷款,主要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形成的。2000年以前,辽宁形成的不良贷款1921亿元,占全部不良贷款的99。7%,而且这些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国有银行,国有的不良贷款占辽宁全部不良贷款的61%。这些不良资产的生成,一是国有银行分担的国有企业长期积累下来的历史包袱和社会保障体系的资金缺口,二是国有银行分担的资源枯竭城市稳定成本和接续产业发展的资金缺口。
处置不良资产的几种方式
“东北三省的不良资产应该考虑剥离。”中国银行的有关人士表示,银监会已经同意商业银行自主减免贷款企业表外欠息,接下来可能会考虑到东北地区不良资产的二次剥离问题。
其实,关于东三省不良资产的处置努力一刻也没有放松。
据辽宁省银监局的人士介绍,辽宁省早已与四家国有银行就联合处置不良资产的问题研究。对于一些已经名存实亡的企业,辽宁省希望采取政府打折购买的方式,将国有银行对地方国有企业全部或部分债权转移为地方政府股权,然后再由各银行核销一部分。
据悉,2003年,辽宁省和省工行已经集中处置了150亿不良资产,平均受偿率为23%。据记者了解,目前,工商银行三项总计600亿元的不良资产出售计划,正按照不同的进度有条不紊地分批进行,这些不良资产计划由黑龙江、吉林、辽宁三处地方政府接手,预计工行可以回收150亿元的资金。回收现金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将在报请国务院和央行批准后获得债务豁免。
对于政府为什么要收购,宁国光表示,收购这些不良资产肯定要赔钱,但地方政府更多是从综合效应角度出发。“综合效应”之一,便是老工业企业重组,地方政府收购这部分资产之后,企业的改制、重组就会更为便捷。
除了公开拍卖、地方政府收购等方式,东北地区的不良资产处置,应该采取更积极的方式,可以考虑核销政策性和一些经营性的亏损。辽宁省银监局的上述人士认为,依照东北的实际情况,处置不良资产最好的办法就是核销,但现在不良资产的处置并不完全取决于商业银行,处置方案必须经过国务院的批准。
据记者了解,吉林省给国家有关部门提交的方案中也提出,请国家补充剥离政策性、体制性因素形成的不良贷款。对于四家国有银行561亿元的政策性不良贷款,建议国家将其剥离到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据悉,这种要求同样也出现在辽宁、黑龙江的方案中。
黑龙江银监局臧景范认为,对事实上已经损失的政策性不良贷款,尤其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由于政策性因素造成的行业性不良贷款,要争取国家用专项核销呆账政策解决。
除此之外,中央11号文件关于“企业历史形成确难归还的历史欠税予以豁免”的精神,对森工、煤矿、农垦、供销社、中行的“三贷”、农行的专项贷款、农发行的粮食收购贷款等政策性因素造成的行业性不良贷款,臧景范认为应该出台专项政策予以一次性核销。
尽快核销东北三省不良资产的观点,事实上已经得到多数业内人士的认同。巴曙松认为,在政府注资方面,除了通过中央政府、国有银行的总行等注资外,也应当考虑地方政府的责任和权利。例如在处置金融体系的历史包袱上,可以给予地方政府更大的处置权利。
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副所长樊志刚在谈到这个问题时表示,历史原因形成的不良贷款存量,应该政府、银行和贷款企业合力解决。具体来说,就是财政冲销一部分,银行自身再消化一部分。
但是,也有专家表示应该谨慎行事。中国金融学会副秘书长秦池江认为,如果免除东北50%的不良资产,国家至少要承担1500亿元的损失。东北三省不良资产的减免,需要有一个好的模式,因为这其中蕴涵的道德风险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