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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周刊:我于2002年投保了本市某人寿保险公司的终身寿险。当时保险公司的代理人曾经向我承诺,减少保险份额不作退保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我投保了5份该保险。现在我已经下岗,收入大幅度减少,无法继续支付5份保险的保费,因此想减掉其中4份。
联系保险公司后,对方却说减少的部分要作退保处理,因此不能全额退还我已经缴纳的保险费。我研究了一下保险条款,发现上面并没有规定减少份额要作为退保处理这一规定,更何况业务员曾向我承诺过“减少保险份额不作退保处理”。我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虽与保险公司交涉过几次,但公司仍然坚持要我拿出代理人承诺的书面证据,我该怎么办?
陈先生
陈先生:
一般情况下,减少保险份额就是部分退保,保险公司只能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有关退保条款来计算退保价值,而不可能全额退还保险费。
在您的来信中提到了保险代理人误导的问题,这种现象在个别代理人身上确实存在。因此客户在投保时,应当仔细阅读保险公司提供的各种正规宣传材料或者是保险公司提供的正规条款,了解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特别是要了解清楚保险责任、免除责任以及退保成本等重要内容,而不应轻易相信代理人口头作出的一些不切实际的承诺。为更加有效地保障自身的利益,客户在投保时对保险条款有不理解的地方,或有其他任何疑虑或问题,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员进行咨询,以便得到准确的解答。
而保险公司则应不断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防止少数代理人误导客户。同时保险公司应积极主动妥善处理问题,加强与客户的沟通,既要维护公司利益,又要维护投保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