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最近一个时期,国有商业银行的上市问题引起了市场各方的广泛关注。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我国已于去年年底正式加入了世贸组织,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定,金融业的开放必须按既定的时间表进行,也就是说,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不但势在必行,而且还迫在眉睫。为了应对外资银行的冲击和挑战,就必须使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像外国银行那样进入资本市场,进而获得强大的资本支持。其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自有资本金严重不足,根据1988年巴塞尔委员会颁布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能低于8%,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与中国银行在1995年时的自有资本率只有3.35%。以后,通过发行特别国债,这四家银行的自有资本得到了补充,自有资本率也得到了相应提高,但截止到2000年底,上述四家银行的自有资本率也只有5.16%、4.54%、6.08%和5.16%,还远远没有达到国际上通行的资本安全线。这样,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金并补充银行资本,就成了一个合理的甚至是必然的选择。
从上述考量中我们可以看到,国有商业银行上市似乎已经是客观必然。但是,如果认真加以分析,我们就可以看到,国有商业银行的上市条件并不成熟,仓促地把它们推向市场,也必然是弊多利少。
首先,国有商业银行都存在着大量的不良贷款,这种不良贷款的比例不但已超过20%,而且在金额上也已大大超过了银行自有资本的规模。虽然近年来通过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和债转股等方式剥离和消化了一部分不良资产,但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资产的处置并不顺利,通过债转股方式而形成的银行股权能否产生相应的收益也还是个未知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过分地看重股市的筹资功能进而把上市作为补充银行自有资本的一个主要途径,就可能导致银行风险的转嫁和转移,在这种情况下,不但不利于对股票市场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而且还可能形成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风险的连动效应,给整个经济带来巨大隐患。
其次,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也远不能适应资本市场的要求。虽然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在总体上都处于盈利状态,但盈利的水平并不高,而且其盈利的主要因素还是由于政策所致。2000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的总资产收益率为3.58%,净资产收益率为7.66%,香港汇丰银行的这两个指标分别为1.474%和23.99%,而中国工商银行则分别为0.1446%和2.80%,中国建设银行分别为0.298%和6.57%,中国农业银行分别为0.0137%和0.225%,中国银行分别为0.1038%和2.20%。除中国建设银行的净资产收益率接近于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外,其他银行和其他指标都远低于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更不要说与香港汇丰银行的指标相比了。在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总体上过低的情况下,仓促地把它们推向市场,对市场究竟会产生什么样的压力和影响,实在是难以估量。
再次,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机制和运行机制都具有典型的国有色彩,远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根据国际统计,在国际上一些知名的大银行的利润来源中,只有60%左右来自于利息收入,其余40%左右都来自于代客理财、资本营运和其他收入。而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利润来源中,仍有90%左右来自于利息收入,而这些利息收入的相当一部分还是来源于在中央银行的存款、购买政府债券等从本质上来说不属于经营的收入。在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机制、经营方式和经营理念都未能转向市场经济轨道的情况下,仓促地把它们推向市场,就只会增加市场的国有色彩而不会提高股市的市场含量,也不会有利于股市的市场化与国际化进程。同时,由于国有商业银行都属于超大型国有企业,存在着大量的国有股本,在我国股市中非流通股问题还未解决、市场关系还未理顺的情况下,如果再把这些国有商业银行推上市,那就无疑会造成更大规模的国有股沉淀,也会大大增加解决非流通股流通的难度。
从上述观点出发,我认为国有商业银行上市的客观基础还不具备,国有商业银行上市也应当缓行。从有利于市场平稳发展和国有商业银行转变机制的角度出发,我认为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转制和上市问题应当从长计议,至少要分三步来实现其上市过程。
第一步,集中处理不良贷款和不良资产问题。处理的方式,不能仅仅是剥离,也不能通过一些特殊方式来把经营风险掩盖起来,而应在转变内在机制上做出切实的努力。在处理不良贷款和不良资产的同时,还要建立必要的机制,防止新的不良贷款和不良资产的出现和累积。只有把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资产率都降到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下时,银行的改制上市问题才能真正提上日程。
第二步,引进市场运作机制,强化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在经营方向上,要把握国际上金融混业的发展趋势,对银行的业务范围进行必要调整;在经营理念上,要强化银行的服务功能和服务意识,提高其自身的凝聚力和辐射力;在经营机制上,要逐步走向市场化运作,不断强化市场对银行经营的约束功能。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来说,做大是必要的,但做强的意义可能更为重要。现在的问题是,与国内的同行相比,国有商业银行的特点是大而不强;与国外的一些大的银行相比,国有商业银行是既不算大也不算强。如果不改变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品种单一、服务意识淡薄和竞争能力低下的状况,国有商业银行就很难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取得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空间。
第三步是在财产关系上进行重大的制度变革,把国有商业银行改造成现代企业,在此基础上再通过竞争达到上市的目的。为了实现这个过程,需要从四个方面进行国有商业银行的制度改造:一是通过转制,使国有商业银行成为具有独立财产进而具有独立意志和独立利益的法人实体,以逐步摆脱行政机制对其经营和管理活动的控制;二是要形成企业家脱颖而出的机制,不但要解决有人拥有产权最重要的问题,而且还要解决谁拥有产权最有效的问题,进而使资本社会化、风险社会化和经营社会化这些股份经济的内在要求在商业银行中能够得到比较充分的体现;三是要培育商业银行的强烈的竞争意识和充分的竞争能力,扩大它们在竞争中的生存空间和发展空间,以及对市场运行和经济发展的总体把握能力;四是要强化商业银行的资源整合能力,使逐利成为企业灵魂,使竞争成为主导机制,使要素成为整合对象,进而在对要素的整合而不仅是组合和凑合中走向更高的发展阶段。
上述三个方面的步骤并不是截然分开的,每一步的推进都可能是与其他步骤交织进行的。但只有实现了这三个步骤的目标以后,国有商业银行的制度创新过程才能完成,国有商业银行的上市也才能成为市场的促进因素而不是促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