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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行业明年起实行取水定额国家标准
从2005年1月1日开始,我国电力、钢铁、石油石化、纺织、造纸、啤酒、酒精等7个行业将实行取水定额国家标准。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涉及上述七大行业取水定额的国家标准。标准将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国家将对超过定额标准的取用水量实施高额水价;对达不到标准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将削减其用水计划、不予供水或不批准取水。
记者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了解到,这次出台的取水定额标准对火力发电、钢铁、石油、印染、造纸、啤酒、酒精等七个行业的取水定额指标以及相关的定额使用说明进行了规定和指导,为国家进行取水定额管理奠定了技术基础,将对上述行业用水效率和节水管理水平的提高,乃至我国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以及节水型社会建设起到重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以及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的制度。
目前,我国水资源利用相对粗放,用水效率不高,用水浪费严重。特别是在工业领域,我国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足60%,比发达国家低15到25个百分点;我国工业用水中海水及苦咸水利用量仅相当于日本的21.3%,美国的12.8%;与此同时,工业废水排放量急剧增加而未经处理直接流入江河湖库,污染了现有水资源,导致可利用水资源量进一步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