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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易初莲花超市(曹安店)免费班车曹杨线在曹安路万镇路口撞倒路灯杆,造成26人受伤的事件。昨天下午,记者从普陀区中心医院急诊科了解到,目前在医院里住院治疗的共有4人,其中一名贾姓男子一直处于昏迷状态,他多处颅骨骨折,严重脑挫裂伤,生存希望渺茫。
在外科病房住院的汤先生说:“今天早上已经有人来了解过病情并拿走了医疗报销单,可能是公交公司的人,具体的不太清楚。”
“事故发生以后,我们店里没有人去过医院。”易初莲花超市(曹安店)助理店长杜先生对记者强调,“超市雇佣了公交公司的车作为免费班车,我们事先都有合同:一旦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了事故,所有的赔偿责任都由公交公司负责。我们已经和公交公司处理事故的人员进行了沟通。”
上海巴士四汽经理办公室胡先生告诉记者,公交公司并不是出租车辆给超市,而是车辆和驾驶员一起为超市提供服务。谈及事故的赔偿,他表示自己不负责安全这个方面,具体的情况不是很清楚,他们有专门的人员会负责处理这件事情。随后记者又找到了该公司的安全营运部,一位先生说主管该事务的人不在。
上海傅玄杰律师事务所黄荣楠律师认为,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事故责任在第三方,那么伤者的所有损失均由第三方承担。如果是班车的责任,那么超市是第一责任人,因为顾客乘坐超市的班车前往超市购物,班车可以视作消费场所的延伸,超市必须提供安全保证。虽然班车是免费的,但并不意味着超市就可以免去自己的责任,班车是超市提供的服务项目之一,顾客在享受该项服务时受到侵害,超市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超市与公交公司之间的任何合同约定与消费者都没有关系,消费者可以向超市提出侵权索赔,超市在赔偿后再向公交公司提出索赔。黄律师还指出,尽管顾客在乘坐免费班车时并没有得到任何乘车凭证,但只要交警队的事故处理记录上有伤者的名字,他们就可以以此为依据提出赔偿。
据今年6月上海连锁经营研究所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沪上大卖场的免费班车线路已达499条,几乎占到本市公交线路的一半,免费班车的最远行驶半径达20多公里,达到超长公交线路的标准。对此,专家呼吁,有关部门应该尽早为免费班车的车况和行驶路线等做出必要的规定,一旦发生类似的事故能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