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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社会关注的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税收优惠政策于10月14日在沈阳全面启动,沈阳在东北率先进入“东北税改”的全面操作阶段。
18日,沈阳市国税局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目前经过复核统计,沈阳市共有6692户企业经申请后认定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沈阳市率先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标志“东北税改”新政将在东北全面展开。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沈阳市国税局早在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税收优惠政策酝酿、论证阶段,就开始着手调研。
8月23日沈阳市国税局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文件后,就迅速完成了表格设计及认定方案。
9月1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相关规定后,沈阳方面就起草了《沈阳市国税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税收政策实施方案》。
9月24日,完成了对八大行业认定情况的复核统计工作,并编印了方便纳税人掌握政策的《辅导手册》。
据了解,此次在沈阳实施的税改的主要内容概况为是: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即八大产业企业交纳增值税时,允许其将购进生产用固定资产抵扣17%的进项税金,这也就意味着,企业将缩小税基,成为直接受益者。
沈阳市被认定的6692户企业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即八大行业企业,分别为: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汽车制造业、船舶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军品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其中装备制造业4113户,占整个增值税抵扣范围的61.46%;石油化工业1123户,占16.78%;冶金业269户,占4.02%;汽车制造业264户,占3.95%;船舶制造业2户,占0.03%;农产品加工业885户,占13.23%;军品企业5户,占0.07%;高新技术企业31户,占0.47%。
据了解,此次沈阳应抵扣税金是5.8亿元。按照国家规定,今年有3.5亿元可退还给企业,其中历年的陈欠抵扣税金1亿元,可退税2.5亿元,其余2.3亿元税金明年将继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