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市场各方高度评价央行、证监会发布的券商发债办法
昨日公布的《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受到市场的高度评价。部分证券公司老总和业内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致认为,证券公司融资获得突破,对扶持优质券商做大做强,稳定当前市场具有重要作用。
破解融资难题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李格平认为,两个《办法》的出台,破解了证券公司融资难题,解决了困扰证券公司发展的资金问题,证券公司即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轨道。从长远来看,随着证券公司业务领域的拓展,购并、资产管理、项目融资、财务顾问、风险投资、代客理财、证券投资基金、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等都需要巨额资金支持。无论是从增强资本实力、扩张业务规模,还是从提高资本运营效率、提升企业竞争力的角度而言,融资需求始终伴随着证券公司发展的全过程。因此,拓展证券公司的融资渠道不仅是证券公司的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更是保持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需要。
李格平同时指出,两个《办法》的出台,表明监管部门对金融风险的控制进入了新的阶段。新办法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向监管的市场化迈进了一大步,将会营造一个公平合理、正常有序的投资环境,在依法加强监管、促进证券市场不断规范化发展的过程中,帮助证券市场投资者和经营者认识市场风险、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使得金融体系更加健康。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郁忠民表示,此次放开的券商融资方式有以下特征:一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二是期限不超过91天;三是融资余额不超过净资本的60%。郁忠民认为,与此前券商在银行间的各种短期融资方式相比,此次放开的融资方式,融资规模扩大,融资期限增长,融资的信息透明度更高。第一,券商终于获得了一般企业的平等待遇,长期以来缺乏有效融资渠道的状况将得到改善,有利于改善券商的经营环境;第二,融资渠道的拓宽,加强了券商的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券商长期稳健经营,打造\"百年老店\";第三,随着各类资源向稳健经营、抗风险能力强、持续盈利能力强的券商倾斜,有利于健全券商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做得好的券商将不断做大做强,做得差的券商将逐步被淘汰。
打通资本货币市场
湘财证券有关负责人表示,降低门槛后的券商发债融资,更接近了市场。有关利率、面值、期限以及盈利方面的四大修改,让《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更具市场操作性。该负责人认为,两个《办法》的颁行,完善了我国有关证券公司融资领域里的制度安排,将会加速证券行业的市场化进程,从根本上促进中国证券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一些业内专家也对两个《办法》的出台给予积极评价。北大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光华管理学院曹凤岐教授表示,这是落实\"国九条\"的一个重要措施。一是把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有机连接起来了;二是允许券商发行短期债以及未来可能的次级债都将从根本上改善券商生存和发展的环境;三是促进了中国券商融资的制度化和市场化;四是增加了券商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其风险防范能力。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证券公司可以短期融资是一个利好。目前证券市场的低迷状态,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证券市场的融资渠道不通畅,而券商融资是证券市场融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融资的关键是要把货币市场资金引入资本市场,此次允许券商发行短期融资券开通了其中的一条通道。
券商需提高风险控制力
上海证券研发中心负责人郑伟刚认为,两个《办法》的公布,令证券公司融资获得了重大突破,但需要指出的是,光靠融资,依然解决不了券商发展的瓶颈问题。虽然今年以来已有5家券商获准发债,但从券商增资扩股日渐艰难,上市公司从券商中群体撤退,券商不得不四处寻找担保机构和定向发债客户的尴尬中可以预见,没有资本会青睐一个回报率日益下降的行业。他认为,券商需要改变一味看重融资的惯性发展思路,证券公司的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并不取决于资本的绝对数额。融资能力的提高并不意味着券商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的同步提高。如果没有良好的风险控制能力作为基础,融资规模越大只能意味着风险越大。从国外券商的发展历程来看,重要的是基于严格的风险管理基础之上的管理资产规模和业绩回报。
海通证券研究所研究员认为,允许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是继银行间同业拆借、国债回购之后,为券商开辟的又一条短期融资渠道,将促使其融资格局多元化,满足券商调剂短期资金余缺的需要,有效保护短期融资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进一步发展货币市场,打通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实现这两个市场的有效对接和有机联系,进而形成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增加券商短期融资的选择机会,也体现了监管层对券商实行分类管理、扶优限劣的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