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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国家自然基金会会计卞中挪用2亿公款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庭审。
从1995年8月至2003年1月,国家自然基金会财务局经费管理处会计卞中利用掌管专项资金下拨的权力,采用虚构拨款事实、伪造财务、银行对账单、削减拨款金额等手段,贪污公款1262.37万元,单独或伙同他人挪用公款2.09933亿元。
在卞中贪污挪用案中,检察机关还查明,作为其顶头上司、该委员会财务局经费管理处副处长吴峰负有很大的管理责任。
吴峰、卞中为个人赚取借款利息,由吴峰偷盖公章、开支票,卞中办理具体手续,擅自将公款1000万挪出,以委托存款的方式贷给广州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998年4月,该公司才将借款归还,并先后分8次支付利息294.5万元,这些利息由吴峰交卞中隐匿,除2002年底2003年初吴峰分得1万元外,余下的钱已被卞中用于购买房屋等。
据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基金委财务制度管理不规范和基金审批与监管环节中的漏洞,给了卞中可乘之机。办案组在侦查中发现,该基金会会计部门账务极其混乱,卞中担任会计期间,主管部门没有很好地查过财务账,而且主管部门的财务做账也不严格,让卞中钻了空子。
今年6月7日,北京市检一分院曾就此案中发现的财务问题向基金委发出检察建议书,希望他们对本部门进行整改。
事实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财务制度上频频出现漏洞,卞中爆出财务丑闻之前,该委员会综合计划局计划财务处处长秦登才因导致400万科学基金流失而被判刑6个月。
业内人士指出,基金会资金屡屡被侵吞、流失,暴露出了某些基金会财务管理的漏洞。
此前,在9月6日,北京市一中院就开庭审理了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被骗300万元一案,该案被告萧寒被判处无期徒刑。其实,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被骗300万元还是10年前的事。然而直到2000年,该基金会到银行取钱时才发现钱已不翼而飞,这才赶紧报案。经查明,萧寒通过该基金会一财务人员,承诺支付给基金会7%的利息,让基金会将300万元存入银行,而后又通过骗取印章、填写虚假的信汇凭证以及提前支取存款证明等手段,将300万转入自己注册的公司账上。这些款项除支付给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22.9万元的高额利息外,其余人民币277.1万元被其非法占有。
一位法律界的人士说,因为许多基金是来自社会捐赠,基金的流失不仅是财产损失,还将造成对社会信用的伤害。
据记者10月19日上午,曾经在全国人代会提过关于制定《社会捐助法》议案的清华大学教授沈静珠告诉记者:“国家自然基金会中的资金来源,是国家财政投入的自然科学基金,用来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这虽然与青基会等基金组织在款项来源上有差异,但是款项都应该有监督机制,应该公示其流动过程,要做成一个‘玻璃口袋’,让社会公众明白这些专款的去向。”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社会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原中国慈善总会副秘书长、1999年《捐赠法》起草参与者之一杨团女士表示:“对于基金会来说,你的资产等于说是社会委托给你的,你是受托人。社会公众委托你来营运这个资产,你这个受托人所承担的是什么?就是公众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