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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人士透露,日前,中国证监会正在抓紧制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这份经过重大变革的、包含IPO、增发、配股、可转债与定向发行的管理办法主要宗旨是严控发行人滥募集资金、损害投资者利益。该办法将在近期出台,标志着我国股市发行新政将初步和国际接轨,高溢价发行的历史从此可能终结。
即将出台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行人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显示的货币资金投资于有价证券的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委托理财合计不超过本次募集资金的40%,金融类上市公司除外”,这意味着,监管层不鼓励发行人利用闲置资金去做风险较高的委托理财,发行人必须专注于主业才能再融资。
第十一条要求“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有现金分红,且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公司不能融资”,这意味着,不分红又想再圈钱的上市公司,将很难获准增发、配股、发行债券等。
该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配股,老股东认购不足发行股份上限的50%,那么上市公司要在规定时间内将认购金额返还给股东”。这一条款和国际惯例接轨,上市公司配股,如果老股东认购不足发行股份上限的50%,实际上宣告配股失败。
业内人士认为,从陆续透露出来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一系列条款看,办法的制订者均站在保护投资者立场上严控发行规模。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