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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总理8月28日浙江行,当日小范围阅读过的《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政策性文件框架思路(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36条”),在浙江企业家内部反响巨大,参加座谈会并阅读过“36条”的企业家们,在过去的一个多月中时不时被同行“请教”,询问其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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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31条”来了。
10月22日下午1点半,温州大会堂周围人潮涌动,上百辆奔驰、宝马挤成一团,20多名交警忙着维持秩序。
规模空前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会”正在这里召开。温州各区县800家重点企业的头头脑脑们都赶过来了,加上200名温州市主要领导和1000名机关干部,共3000人与会。如此规模,在温州过去的二十多年历史里,都极为罕见。
台上,市委书记李强气定神闲——他的发言主题为“努力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历史性跨越”。李强说,温州非公经济的发展,“最大的贡献在于创造了‘温州路子’”。
台下的企业家们忙着端详手中的会议文件——“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企业家们称之为“31条”。<<<发表评论
“非禁即入 有需则让”
与会人士告诉记者,在市场准入方面,“36条”和“31条”同样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垄断性行业和领域、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社会事业领域,但后者更为激进。
“31条”提出,坚持“非禁即入、有需则让”,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部门垄断和地域限制,除关系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领域外,都要放手让非公有制经济的投资主体进入。在此前提下,对民间投资有需求的项目,应采取积极的政策鼓励民间投资;对政府已经投入的可由民间投资的项目,能退则退;对新的可由民间投资的项目,政府性资金原则上不再进入,让给民间投资。
李强表示,下一步温州要支持非公经济进入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五大领域,“全面清理、废除限制性的政策,制订非公经济的禁入目录,除了明文禁止进入的极少数领域之外,其它所有投资领域均应向民间资本开放,真正实现无歧视的公平竞争。”
据温州一位官员介绍,我国第一个有关私营企业的地方行政性规定1987年出自温州——《温州私人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温政87279号)》,近两年来水利、风景开发、种业等原先的投资禁地也向温州民间资金开放,如温州国家级风景区雁荡山就有4个景点由私人及私人合资开发,但还是有不少企业家抱怨开放范围过少。
浙江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夏益昌告诉记者:“‘36条’我到现在都没有看到,也没什么反馈过来,但 ‘31条’是地方政府首次在鼓励非公经济政策方向上发出具体声音。”
民企上进 政府“买单”
10月22日的会上,李强用数字说明了民营经济在温州的作用,全市非公企业的数量、工业产值、上交税收、外贸出口,分别占全市的99%、96%、75%、95%,“如果我们在政策方面有一个大的突破,企业能够抓住政策带来的发展机遇,用活、用足、用好政策,将会大大地促进”。
几位服装行业的企业主告诉记者,“31条”中给的政策很多,但他们更关心政府肯拿出真金白银的那些。
过去外界时常讨论到,与其经济发展程度不相匹配的是,温州企业似乎对上市兴趣不大。“31条”中提到,对进入拟上市辅导期的股份有限公司,同级政府应给予奖励,奖励的额度为进入拟上市辅导期后3年内企业新增利润的5%。对于实现上市或买壳上市,并把上市公司注册地(指税务关系)迁到温州市的,同级政府给予奖励100万元。企业在境外上市募集到的资金,视同引进外资,享受引进外资的各项优惠和奖励政策。
正泰集团主管上市的徐志武表示,过去政府也多次表示过,鼓励企业多渠道融资,鼓励上市,这次具体奖励措施的提出是一大进步,对于一些过去还没下定决心上市的企业应该会有触动。但他同时也提醒,应该根据企业具体状况来做决定。
而对于这些措施,专事国内企业海外上市的美国沃特财务集团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张志浩认为,“5%的新增利润奖励应该说力度很大,对于发展快的企业吸引力不小;100万迁移奖励对大企业不一定有多大诱惑,小企业则会更感兴趣”。他还表示,企业上市过程中,过去的一些税负问题会暴露出来;如果政府能对这些历史问题有某种程度的豁免,吸引力或许会更大一些,可以有效鼓励温州企业的上市热情。
此次会上,一些温州贸易企业欣喜地发现,“31条”中提出,对外贸出口企业,财政按出口额的大小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由政府部门组织到境内外参加商品展销会、交易会的企业,财政给予一定的摊位费补助。夏益昌说,这几年温州的外向型特征日益明显,但民营企业赴国外商务考察、参展还比较难;到国外投资办企业或设立机构,比国企条件多、门槛高,“31条”的这个利好,倒真是很实在。
另外,“31条”还提出,企业如果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扶贫帮困、希望工程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或慈善事业捐资捐赠的,凭受捐单位的合法凭证在税前列支。这无疑会鼓励温州企业更多地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塑造良好的社会责任形象。
最后,“31条”在税负方面也给出了利好:不但提出“因历史原因造成内资与外资公有经济与非公有经济税收政策差异的,在税收征管时尽可能靠低标准执行”,还鼓励科技投入,“技术开发费增长10%以上的工业盈利企业,据实扣除外,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地瓜”们的融资春天
据记者了解,因为非公经济占主体的特殊性,温州一直在积极考虑推动非公经济的新思路。在温家宝总理浙江之行后,领导班子更是着力于尽快拿出具体的举措,9月份以来,多个部门的负责人参与起草“31条”,由市委副秘书长李远澍最后统稿。
温州市委书记李强有一个形象的说法,温州经济具有生命力强、扩张能力强、反哺能力强的特征,可以称之为“地瓜经济”。过去温州“地瓜”们对实业比较感兴趣,但近年来,金融领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温州企业。
“31条”提出,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温州市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入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改制、改组;利用全国金融改革试点城市的有利条件,积极争取在温州创办地区性股份制中小金融机构,组建温州民营银行。
对于“36条”所涉及的担保公司,“31条”提出注册资本达到500万以上的,可设立担保公司和投资公司,同时提出的另一条规定实际上降低了担保公司的门槛,“注册资本在200万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首期达到30%,其余的可分3年到位。”这意味着,只要先到位150万元,就可以申请设立担保公司。而且,“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信用担保机构”。
对于近年来民营企业普遍反映的资金紧张问题,此次亦有突破。“31条”提出要推广试行商标权、专利权、股权、市场摊位使用权、应收帐款、仓储货单、存货等各种方式的动产和权利抵(质)押贷款及联保协议贷款、退税帐户托管贷款、法定代表人抵押贷款等一系列新型贷款品种。温州银监分局副局长张震宇告诉记者,“这些方面政府听了很多我们的意见,我们也在积极想办法配合。”
李强的秘书赵海滨认为,本次征求意见稿对过去是很大的突破,“但这只是个征求意见稿,还有修改的余地。”
“你说,什么时候才会有具体的政策出来?”一位被“31条”内容所感染的服装公司老总反问记者。据记者了解,像他一样心怀迫切的企业家还有很多。
一位比较过“36条”和“31条”的企业家向记者透露,“31条”在框架上与“36条”比较一致,因此本次温州下发“31条”,某种程度上使大范围的企业家第一次得悉“36条”的框架精神;另外,温州的“31条”在一些方向上有更明确的说法,对企业界会有更直接的鼓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