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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手段升级 领奖先交三千 背后漏洞多多
本报综合消息 “中奖”陷阱拿律师信作招牌,说邀请您前往香港领取几万港元的奖金,您会信吗?手机短信中奖诈骗活动随着人们防范意识的提高也在“升级换代”,北京的张先生近日就遭遇到香港某律师事务所的所谓“善意”中奖提醒。
律师信言之凿凿中大奖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日前,一位自称是香港中港国际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男士突然给张先生打电话:“你为什么还不来领奖?你没有收到我们给你发的信函吗?”张先生感到一阵迷惑,在对方提醒下,张先生回忆起今年8月他在首都机场曾被邀请为香港某旅行社填写了一份旅游类的调查问卷,但调查人员当时并没有提及会有任何抽奖活动。该“律师”说:“您填写调查问卷在9月25日举行的香港慈善晚会上被抽中了三等奖,奖金是六万港元现金支票,请携带领奖通知函尽快到香港领奖。”随后,张先生通过传真收到了这位“律师”发来的通知函。
在这份繁体字竖排版的《中港国际律师事务所函》上,记者看到“张××君于2004年9月25日希望工程慈善晚会公开场合经香港公证事务署公证员、香港中港国际律师事务所、深圳中港国际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下,由晚会慈善大使公开抽奖,经现场广播多次,未至见证处办理提领,特委请本律师函通知,请台端于10月25日下午5时前尽速与本律师事务所联络办理领奖事宜……”该“律师函”还在附注中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税法之赠奖条例规定凡为公益慈善之赠奖活动,不需额外支付赠与税,中奖人不需额外支付任何奖项税金”等字样。
一搜索意外发现“同类人”
收到如此看似正规的“律师函”让张先生不由感叹好运降临。可冷静下来,张先生打算通过互联网先验证“中港国际律师事务所”的真实性。通过搜索,张先生非但没有搜索到“中港国际律师事务所”的注册信息,相反意外发现一位姓李的网友在深圳律师网上发布的一则帖子:“本人收到香港中港国际律师事务所律师信,说本人填写的调查表被慈善晚会抽中三等奖,奖金8万元,事务所全称:中港国际律师事务所,代表律师漆文辉,请帮忙协助调查是否深圳有此律师事务所及漆律师的真实性。”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胡向上律师回复的帖子是:“确是骗局。律师或律师所可在首页直接查询。”
记者随即在深圳律师协会律师查询系统中进行了查询,但“漆文辉律师”和“中港国际律师事务所”均未搜索到。
房间号并不存在疑窦多
记者登录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在《香港地区接待内地旅游团队的旅行社名单》中也没有“香港某旅行社”的相关信息。记者在香港政府部门一览表中看到“香港公证(署)局”的机构设置,但并没有“律师函”中提到的“香港公证事务署”。
记者再按照律师函上留下的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嘴白加士街56号1208室”委托香港朋友帮助查找。白加士街56号为一座名为“凯豪商业中心”的商住楼,“大厦根本没有1208室,12层房号到1205就已经完了”,朋友还从大厦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已经有好多人去问过了,电话有人接听,但都被约在大厦楼下见面,然后就没影踪了”。
三千元汇到账户即被提
记者拨通了“律师函”上所留的香港地区电话号码,接听的是一位女士,记者随即以张先生家人的身份进行询问:“我们收到了律师函,怎么领奖?”
“带身份证直接来律师事务所就能领奖。”“如果去不了香港怎么办?”
“交3000元委托费,填写委托书和传真身份证,委托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漆文辉办理。”
“3000元怎么给你们?”
“漆律师有深圳工商银行的账户,你直接汇款就行。”
记者拨通了网友李先生的手机,刚一提到“律师函”,电话那端传来他不耐烦的声音:“这就是一个骗局,对方让我交3000元,难道还不是个骗局吗?”但并非所有的“获奖者”都能像李先生和张先生那样警惕高,记者通过工商银行的工作人员查询到,仅10月20日一天,就有两笔单笔3000元的资金汇入漆文辉的工行账户,并且当天就已经被提走3000元,其账户当日余额为3010元;21日,该账户显示金额为9000元,当日全被取走。
来源:[金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