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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保监会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保险资金入市对我国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保险资金入市的首要任务是解决好风险控制的问题,要立足于制度和机制建设,立足于形成有效的风险控制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市场风险。
为确保保险资金直接入市不出大的风险,中国保监会立足于两个“防范”:一是防范股票市场大幅波动对保险业未来现金流安排带来的不利影响;二是防范保险资金股票投资过程中,因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和风险管控等各环节中的不透明、不规范而产生的一系列管理风险。为此,《办法》明确了三个“基本建立”:一是建立和培育风险管理及价值投资理念;二是建立和推行保险机构投资者投资决策、投资交易和资产托管相互独立的风险控制机制;三是建立和引进国际先进的风险管理理论和风险管理技术,分散和规避保险资金股票投资风险。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中国保监会将把握三个原则:一是循序渐进的原则。入市资金的比例由小到大,逐步提高;投资范围由窄到宽,逐步扩展。二是价值投资和稳定回报的原则。在投资品种的选择上,不以追逐高风险高回报的短期炒作为目标,注重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追求长期、稳定的回报。三是管理方式多样化原则。既可以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也可以采用内部专业资金运用部门进行股票投资。
该负责人表示,保险资金入市比例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监管的重要手段。保监会将遵循循序渐进、逐步放宽、灵活调整的原则确定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的比例。具体总投资比例和单一投资比例以及相关问题将另行通知。保险机构投资者投资股票总比例目前暂定,按成本价格计算不超过上年末总资产规模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