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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私有的问题,我这两年来一直在想来想去。越想越觉得土地私有是中国社会未来发展的最为关键且不容回避的因素。这其中有多层次的理由,容我想清楚以后再详细说。
这里先讨论一个问题,土地私有化的后果会是什么?
许多了解中国社会现实的人都抱有一种可以理解的担忧:在目前农村腐败的基层政权组织下,土地私有会不会使得农民遭到基层官员和各种豪强的无情掠夺?
正是因为有这种担忧,许多主张市场经济的人在谈及土地私有这一问题时,往往也是左右踌躇,认为中国的问题实在特殊,不能适用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
可是我认为土地私有的后果不会那样悲惨。在这个问题上,和许多其他问题一样,中国完全可以适用一般的市场规律。
我分别就两种假设进行讨论。
假设一:实施土地私有的同时,也能建立起坚强的产权保护制度。
这种假设当然会导致一种非常好的局面。如果这种假设成立,我相信基本没有人会反对土地私有制。上述的担忧也不再有必要。
不过大家耳闻目睹身边的现实,只要不是太天真,就不会承认这种假设的现实性。至少在中国,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坚强的产权保护制度还是一个奢望。
假设二:土地私有制只是使国家放弃了对土地的垄断占有。虽然各种各样保护产权的法律头头是道,堪称完备,但私下里豪强们各种见不得人的掠夺手段大行其道。“潜规则”真正是主宰。
即使是乐观主义者也得承认,这种假设在中国变成现实的可能性极大,至少在土地私有化最初的一段时间。
当然,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任人宰割的命运是无可逃避了。
等等,事情真的会是这样吗?
我认为不是。
假如把土地分给农民,并以立法的形式确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这时,农民当然会有受到乡村恶势力胁迫出卖土地的危险,甚至是貌似购买的掠夺。但由于这时法律承认土地自由转让的权利,乡村恶势力固然想占有土地,城市的恶势力何尝不想?更加强大但并不邪恶的各种势力何尝不想?比如跨国公司。
各种势力,黑的白的,当地的外地的,中国的外国的,有背景的无背景的,利益所系,都会投入到从农民手中购买土地的争夺之中。在这场较量中,乡村恶势力的前景可并不乐观。如果大家合法,见假设一,农民不会吃亏;如果大家来横的,估计乡村恶霸们斗不过外来的家伙。他们也就能欺负欺负当地的农民。外来的老爷,他们能惹得起谁?连央视的记者都能把他们吓得屁滚尿流。历史上,鸦片战争以后洋人进入中国,中国的什么地方势力不是都纷纷败下阵来。
如果买主彼此争夺,作为卖主的农民自然就占尽优势。如果有哪个买主敢欺负农民,自有其他的买主出来撑腰鸣不平。
虽然我知道,这里很可能没有热爱、同情农民的人。熙熙攘攘,皆为利来。但作为自由市场的信徒,看到农民因为别人争夺利益而受到妥帖的保护,还有比这更满意的吗?让别人赚钱的生意才最长久。同样,别人保护你就能获利,这种保护最可靠。
了解宪政历史的人知道,宪法的精神正是在彼此争夺及随后的妥协中产生的。这种彼此争夺的局面虽然不符合一些人的审美观,但却是真正坚强的产权保护制度——不是仅存在于法律典章中的那种保护——产生的途径。
而且,农民由于可以把土地出卖以后,拿着钱一走了之,所以也不必顾及当地的复杂社会关系。去他妈的!爷惹不起还躲不起。爷有钱,爷怕甚?
也就是说,土地私有制会为农民召唤来多方面的援助者,帮助农民对抗试图掠夺他土地的乡村恶霸,并使农民有摆脱当地恶势力的自由。
可是,在现有的局面下,农民恰恰孤立无援。
虽然名义上土地是集体所有,但和前述假设二一样,真正发挥作用的可不是什么社会主义制度,而是各种各样的“潜规则”。大家都知道,真正决定土地归属的往往是村支书。而且,由于土地不能自由转让,乡村以外的势力没有购买土地的权利,除非他们和村支书勾结在一起。结果,外来的和本地的恶势力共同压榨农民。而其他人,袖手旁观而已。当然,多愁善感的人会发几句同情。
而且,农民由于无法一走了之,就要顾及当地的社会关系。这当然会使得乡村恶霸控制农民的手段又丰富许多。即使外出打工,也是一线牵的风筝,终难逃掌握。
所以,土地私有的实行,只能有利于广大的普通农民,使他们拥有自我保护的条件。而维系目前的土地制度,才是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任人宰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