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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险的“病倒”与“病因”
有资料表明,国内房贷一直保持高增长率,去年国内房贷达到1万亿元人民币。而购房者向银行贷款的同时通常要在保险公司购买房贷险。一位保险公司市场部人士向记者道出大致情形:房贷险的赔付率很低,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而一直以来,各家保险公司都在激烈争夺这一市场。为了招揽到业务,不少保险公司通常给银行高额佣金,个别保险公司给银行的佣金比例甚至超过了20%。可一旦退保,交给银行的高额佣金无法追回,损失也只能由保险公司自己来承担。近期随着银行加息的呼声越来越高,一些购房者因此急于提前还贷。而购房者还贷后,由于房贷险没有到期,保险公司自然得退还剩余的保险费。
据了解,房贷险是一次性收取全部保费,而保险公司则一次性向银行支付全部手续费。目前的房贷险可以说是处处碰壁,据估算,退保率达到30%以上。缘何这个曾经的“香饽饽”现在连让人去“闻闻”都难了呢?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房贷险濒临亏损的原因主要就是手续费过高、退保增加。因为保险公司在退保时将按照未到期责任年限的保费全额退还给客户,但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和回扣却无法追回。保监局对房贷险规定的手续费是保费的8%,但知情人透露,保险公司为获得保费收入,一般还会以支付高额代理手续费和返还部分保险费等方式向商业银行支付报酬。8%的代理费规定被许多公司抬高到了20%甚至30%。以如此高的代理费来算,保险公司经营房贷险至少要五六年才能持平,可现在购房者往往在三四年后就提前还清贷款,保险公司多支出的代理费没法追回,只能兴叹。
中国人保北京分公司的胡小姐告诉记者,作为保险公司,并不太担心不还贷的现象出现,因为保险公司负责赔付的是贷款人由于意外死亡、重大伤害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无法还贷等情况。对于贷款人恶意不还贷的情况,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付责任的。让保险公司揪心的还是高额的手续费给公司造成的利益损失。
现实不容乐观 专家“会诊把脉”
记者了解到,在全国的很多地方(北京情况好一些),特别是南方房贷险市场已经基本处于收缩或停滞状态,而消费者的反映很强烈,他们大都对保险公司欲停售这一险种表示了担心,因为根据银行的惯例,保险公司如果不给申请贷款的客户办理房贷险的话,银行是不予贷款的。有人对保险公司的做法提出了质疑:给回扣是因为保险公司的管理不善,怎么能因为保险公司的管理不善而把停办房贷险的不便转嫁给消费者呢?“这样不顾消费者需要,一停置之的行为太不负责任了!”有市民这样说。消费者对于房贷险也是早有异议,今年8月底,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银行业六大“霸王”条款中,与房贷险相关的就有两条。中消协指出,强制消费者到指定保险公司投保是一种捆绑销售行为,有违《反不正当竞争法》。另外,中消协还指出,住房贷款最高贷到80%,有的消费者只贷款40%至50%,却要为此购买100%的保险,这显然是银行和保险公司利用强势地位强迫消费者买单的行为。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绪瑾教授认为,房贷险自开办以来就隐藏危机。正是“银行双重获利,消费者买单,保险公司充当工具。”他说,银行既能赚取息差又能赚取高额手续费,保险公司想在房贷险上赚钱,实际上却充当了银行的工具,究其原因,保险公司在经营上依旧一味追求保费规模。他指出,我国的房贷险市场还有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保险公司一定要吸取车贷险的教训,不盲目恶性竞争;应该开发出更多短期保险,以避免目前银行既做房屋抵押,又要求买房贷险的重复投保现象;有关方面应该对房贷险市场进行规范,让银行、保险公司、开发商摆正位置,给消费者更多的选择权利。有保险公司内部人士表示,对于新公司来说,往往更容易有急于求成的心理。所以出现了产品上市之初市场无序竞争的局面。尽管有舆论提议保险公司联合起来与银行抗争,但是几乎没有可行性。银行界人士则认为,目前的状况是由保险公司产品结构不合理造成的。
有学者分析,造成这种被动局面的表面原因,是由于提前还贷而日益攀升的退保率,但其根源是恶性竞争背后的高额手续费和回扣。让保险公司下决心收缩房贷险市场的另外重要原因是车贷险无序发展带来的“前车之鉴”。利用退保引发损失这个契机,保险公司开始了房贷险的调整,将房贷险列为非效益险种,对贷款人资格的审查更加严格。
积极应对为标 反思总结是本
面对房贷险的“病症”及“倒下”的危险,有保险公司建议,保险公司在客户因提前还贷而退保时,要求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业内有一种比较趋同的声音,认为应控制手续费,不要给中介和银行高手续费。但保险公司的一位业务资深人士向记者分析,这样做,从账面上看起来保险公司没有亏损,但是在其中大量的人力和时间已花费了,又没有业绩和收益,从整体上来说,保险公司还是划不来,因此如果是退保太多的情况下,房贷险还是不能做。还有,保险公司曾建议把房贷险目前一次性收取保费的模式改变为分期收取,使得保险公司分期支付银行手续费,消灭一次性支付而无法追回的问题,因而降低退保带来的亏损风险。而这在很多业内人士眼里也并非是低成本高效益的上策。被专家提及的对策还包括:将一次性收费方式改为分期收费方式,手续费也分期支付,这样不存在退保问题,也就消灭了已支付的手续费无法追回的情况,因而降低退保带来的亏损风险;加强精算,调整费率,针对退保率升高的现象,对房贷险投保前几年的费率适当提高,即使加上无法退回的银行手续费,保险公司也不会亏损。
尽管上述对策有的还不尽完善,但是有关方应该及时积极作为,唯此方有望力挽狂澜,更重要的是要总结经验教训,能把目光投射的更长远一些。因为市场如水,商家为舟,水可载舟,亦可覆舟。
来源:[中国保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