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10月27日在公司北一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启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新增投资项目的议案;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投资的三个项目,分别是:第一炼钢厂LF精炼炉项目,计划投资4000万元;中板厂精整线改造工程,计划投资26600万元;球团厂2#竖炉异地大修工程,计划投资12061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项目投资额均未达到公司净资产10%,因此,上述投资项目由公司董事会审定。
3、审议通过了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04-006号)
4、审议通过了公司增设管理生产组织机构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完成收购济钢集团总公司焦化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80号批复文件批准,本公司于200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6.36元/股,共募集资金139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004.6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134915.32万元。截止2004年6月22日,上述新股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为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减少与济钢集团关联交易,根据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运用项目计划,拟用募集资金对济钢集团焦化厂予以收购。该收购项目已经济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焦化厂资产评估报告书》(中企华评报字【2004】第041号),焦化厂评估后净资产为37805.37万元人民币,根据股份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的《资产收购协议意向书》,本次收购价格以评估的净资产价值为基础,因此,需投入37805.37万元人民币。
公司已于2004年10月 12日与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签订了《资产收购协议书》,运用募集资金37805.37万元实施收购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焦化厂,资产、人员交接基准日为2004年9月30日,交接工作于10月25日完成,招股说明书所列的该项目承诺事项现已完毕。
特此公告。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