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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0月28日上午在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株冶宾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股份307,457,914股,占公司总股份427,457,914股的71.93%,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枝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307,457,91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307,457,91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委托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从事主业境外套期保值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126,721,4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该议案关联股东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株洲全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计180736514股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共和律师事务所派出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