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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7日召开(通讯方式),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同意本公司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开开”)签订人民币5000万元的互为担保协议。
    本公司于2004年10月27日与上海开开签订了人民币5000万元的互为担保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互保金额:互保双方为对方提供的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含本数)。
    2、互保期限:自本协议自生效后两年内有效。
    截止目前为止,本公司对外担保共计人民币20914万元(不含本次对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914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000万元。无逾期贷款及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市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O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