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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26日召开四届十四次董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周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通过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通过《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补充协议》:公司将于2004年10月末与广西
壮族自治区交通厅签订2004年度的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补充协议,广西壮族自治
区交通厅2004年度应向公司支付2500万元委托管理费。
    四、通过《南梧路有关路段营运养护合同补充协议》:公司将于2004年10
月末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签订2004年度营运养护合同补充协议,公司
2004年度应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支付营运养护费285万元。该协议属于
关联交易。
    五、通过《柳王高速公路平王路营运养护合同补充协议》:公司将于2004
年10月末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签订2004年度柳王高速公路平王路
营运养护合同补充协议,公司2004年度应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支
付营运养护费176.65万元。该协议属于关联交易。
    六、通过《金城江至宜州一级公路营运养护合同补充协议》:公司将于
2004年10月末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签订金城江至宜州一级公路营运养护合
同补充协议,公司2004年度应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支付营运养护费204万元
。
    七、通过《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公司将于2004年10月末与广
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公司2004年
度应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支付土地租赁金100万元。该协议属于关
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