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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一轮油价上涨趋势引起业界和消费者极大关注之时,政策面上传来一个好消息。上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旨在控制汽车油耗、节约石油能源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据悉,这个国内首个限制汽车燃油消耗量的强制性标准将于明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按照整车整备质量对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提出了要求,并制订了分阶段实施的方案。按照方案,汽车厂家新开发的车型将从2005年7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阶段限值要求,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二阶段限值要求,而在生产车型比新开发车型推迟一年实施限值要求。据了解,根据《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有关规定,第一阶段的限值将基本相当于目前国产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的平均水平,而第二阶段限值的燃料消耗量比第一阶段减少约10%。(详见附表)。
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出台的同时,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还表示,我国还将制定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混合动力轻型车(3.5吨以下)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混合动力客车(3.5吨以上)燃料消耗量限值等标准,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燃料经济性标准体系。有关专家指出,《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出台及即将制定的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将为国产汽车产品的油耗“立规”,有望减少汽车产品对石油资源的过度消耗。
表一: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单位:L/100km
整车装备技师(CM),kg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CM≤7507.26.2
750〈CM≤8657.26.5
865〈CM≤9807.77.0
980〈CM≤12058.98.1
1205〈CM≤1320 9.58.6
1320〈CM≤1430 10.19.2
1430〈CM≤1540 10.79.7
1540〈CM≤1660 11.310.2
1660〈CM≤1770 11.910.7
1770〈CM≤1880 12.411.1
1880〈CM≤2000 12.811.5
2000〈CM≤2110 13.211.9
2110〈CM≤2510 14.613.1
2510〈CM 15.5 13.9
注:表一的标准针对企业新开发车型,表二的标准针对在生产车型。
表二: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单位:L/100km
整车装备质量(CM),kg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CM≤7507.66.6
750〈CM≤8657.66.9
865〈CM≤9808.27.4
980〈CM≤10908.8 8.0
1090〈CM≤1205 9.48.6
1205〈CM≤1320 10.19.1
1320〈CM≤1430 10.79.8
1430〈CM≤1540 11.310.3
1540〈CM≤1660 12.010.8
1660〈CM≤1770 12.611.3
1770〈CM≤1880 13.111.8
1880〈CM≤2000 13.612.2
2000〈CM≤2110 14.012.6
2110〈CM≤2280 14.513.0
2280〈CM≤2510 15.513.9
2510〈CM16.4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