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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2004年04月16日消息说,上月,上海私车牌照拍卖价格再度创下新高。平均中标价达到每张43333元。而根据消息人士透露,正在修订中的《汽车消费政策》将禁止地方拍卖汽车牌照。
虽然负责制定《汽车消费政策》的国家发改委表示,该政策正在征求意见的阶段,并没有明确的颁布时间表;虽然迄今为止,全国只有上海一个地方实行车牌拍卖的做法,但是,类似上海拍卖汽车牌照的方式来分配社会“公共资源”的办法,却绝非上海一家。它确实需要我们深刻反思。
由于人口密度过于集中,汽车牌照拍卖是上海在交通管理方面实行的一项特殊政策。拍卖车牌是上海购车者的必经之路,但是拍牌制度自实施以来一直存在许多弊病。一方面私车牌照价格的攀升抬高了汽车消费的门槛,违背了国家鼓励私车消费的政策。另外,许多人选择到长江三角洲其他城市上车牌,并没有真正达到控制汽车数量的目的。另外,车牌拍卖制度使上海流失大量税费,如:购置附加税、年检费、通行费、车船使用税、养路费、保险费等。有数字显示,以10万元汽车为例,每辆车上海要损失1.2万左右的税费。当然,比起拍卖汽车牌照的巨额所得来说,这点损失要小得多。只不过部门利益因此发生了巨大的调整而已。
我们今天反思上海的车牌拍卖制度,不应该仅仅是因为它与鼓励汽车消费相悖,不应该仅仅是因为税费流失,也不应该仅仅是因为它没有起到应有的控制作用。我们应该在别的、更高的层面上反思这个问题。比如,早些时候,一些城市曝出拍卖修理自行车摊位、拍卖人力三轮车牌照等消息,导致许多原本困境中的中下层老百姓陷入更加艰难的困境——一些人因为拍卖价格高而被迫放弃沦为失业者,一些人即使拍得摊位,却也入不敷出,差不多成为替某些部门“打工”的新时代“杨白劳”;而拍卖出租车牌照,更是司空见惯几成惯例。其中不乏一些牌照,被有钱人拍走,然后转租给三轮车夫、出租司机,制造新的食利阶层,进一步为有钱人锦上添花使贫困者雪上加霜。媒体和有识之士都非常义愤,但是往往拿不出有足够说服力的反对理由。于是,类似的拍卖社会“公共资源”的做法在全国各地、各领域都不同程度地上演着,只不过没有像上海拍卖车牌影响那么大那么广。也许,车牌拍卖影响的毕竟大多数还算是“有钱人”,他们的影响力优于常人吧?
“拍卖”之所以能够畅通无阻,其最大的迷惑性在于它给人们一个假相:公共资源有限,拍卖则是最公平、公开、公正的办法,也是防止权力寻租腐败的良药。但仔细一琢磨,则全不是这么一回事!
首先,像一座城市“应然”拥有的三轮车数量、修鞋摊数量、汽车数量、修车摊数量等等是“公共资源”吗?如果是,那么书摊的数量、饮食店的数量等等一切的一切,是不是也应该是“公共资源”?难道有关部门在纸上圈圈点点圈出一个大致的数量,这些东西就成了名为“公共资源”实为某些部门或利益集团的“部门财产”?!
其次,即使有些东西的确是公共资源,那么,相应的公共资源到底是政府计划的公共资源?还是市场调节的公共资源?很显然,在上述“拍卖”的过程中,很多资源最后都无一例外地成了政府“计划”下的资源,而不是由市场自由调节的资源。谁能保证政府的计划比市场的调节更科学更合理?一切全是未知数。相反,为了抬高拍卖价格,政府往往逆社会需要而动,故意压缩计划供给的数量,造成奇货可居的资源紧缺局面。
在这个过程中,公开拍卖的确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权力的暗箱操作,从而防止权力寻租现象;但也应该看到,这只不过是防止了个体性的、暗中的权力腐败。公开拍卖的结果,却使部门和单位可以公开地合理合法地夺取巨额社会财富!这实际上权力利益化的公开化合法化全面化部门化集体化!比权力的个体性、局部性和暗中寻租,危害和迷惑性都更大。
最后我们来看一看这样做是否公平。表面上,我公开拍卖没有暗箱操作,平等竞争价高者得。很公平、很公正是吧?但这时候大家别忘了,我们这里的拍卖,拍卖的可不是一般物品,而是在主拍者和大众眼里都属于“公共资源”的东西。如果是真正的公共资源,其分配遵循的却不是市场竞争中弱肉强食的原则,而应该是反其道而行之,向弱者倾斜、向最需要者倾斜!——只要这样,才是公共资源的公平、公正分配原则。而拍卖,则明显的是“嫌贫爱富”、“恃强凌弱”,与公共资源分配所需要的特有的公平、公正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
从经济角度看,世界上几乎所有的资源都是紧缺资源。而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就是为了给市场这只无形的手纠偏。它必须坚持“向弱者倾斜”的“社会公正原则”和“市场本身不能作为的才能由政府作为”的“市场回避原则”,把市场的资源夺过来,以“公共资源”的面目包装、以计划的方式控制、再以市场的手段抛售的做法,是所有资源配置中最落后的一种办法。应该反省和警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