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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报道
朗科以专利之刃刺向索尼,猛然间像遭遇一团棉花,所有力道似乎被化解于无形。
10月28日,备受关注的朗科诉索尼专利侵权的官司,由于索尼方面向深圳市中院提出了司法管辖权异议,原定首次开庭的一审被延迟。
索尼的“拖”字诀
“索尼是在有意拖延时间。”一位长期关注此案的专利律师说。“这是专利诉讼中被告惯用的诉讼策略。”朗科公司的法务总监路攀也这样认为。
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的徐静律师分析说:“侵权案件的管辖权归属,通常根据被告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而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朗科就是把索尼连同它的经销商深升公司一起告上法庭,作为销售者的深升公司所在地就是深圳。
“如果有必要,朗科可以与索尼打上八年官司,”路攀早前对记者表示,即便是持久战,朗科最终也要赢。
在与华旗公司的交锋中,朗科赢得一审判决。今年6月1日,深圳市中院判决华旗侵权成立,赔偿朗科100万元,并停止销售闪存盘产品。
现在索尼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如果法院作出裁定有管辖权,索尼还可以就管辖权问题上诉至广东省高院。”徐静律师分析,即便省高院最终裁定深圳中院具有管辖权,这个过程至少也要3个月。
然后才是案件的一审和二审。金杜律师事务所史玉生律师说:“一般而言,一审、二审的审理时限分别为六个月和三个月,特殊情况会延长。更何况,被告通常会以“申请专利无效”为由,要求中止诉讼,至少又可以耗过1年。
索尼在等待华旗公司针对朗科的专利无效申请的审查结果。这份申请,已经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滞留了两年。据记者得到的消息,审查结果可能将于明年年初出炉。
如果朗科的专利在复审中被否决,那么对索尼侵权的指控便被化解于消然。
华旗的窘境与专利战玄机
“现在华旗有两条战线,一是在广东,在等待广东省高院最终的判决,可能要等到明年初;二是在北京,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就华旗针对朗科专利的无效申请,至今还没开庭审理。”华旗公司的专利代理人、北京同力均成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的刘芳说。
还有更多有心于闪存盘行业的旁观者在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于朗科专利无效申请的审理。索尼的案子只是一个新闻噱头,华旗的复审结果才是决定业内其他厂商生死的关键,索尼一案本身的结局,也全系于此。
负责此案的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副处长蒋彤告诉记者,目前已在复审委员会立案的要求确认朗科专利无效的申请共有6份,申请人除了华旗之外,尚有深圳富光辉公司、中国电子商会、以色列的艾蒙公司等。
2002年10月11日,就在朗科起诉华旗之后不久,华旗便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ZL99117225.6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2003年12月25日,复审委员会召集双方举行了第一次面对面的口审。“华旗提出了25份证据,之后,又补充了一些。”蒋彤说,主要是涉及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方面的证据。
华旗认为朗科的此项专利缺乏“新颖性”。刘芳表示,“我们已经检索到了4篇专利文献,申请时间都早于朗科,并且其中的两篇,是把朗科的专利当作公知技术。”
尽管华旗找到了对比文件,但它仍不可避免地陷入进退两难的窘境。
“如果我们以国外企业的专利文献作为对比文件,那么即使朗科的专利被打掉,但我们又把国外企业的专利扶起来了。”刘芳说。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立案的6份无效申请中,就有来自以色列的艾蒙公司的。当然,艾蒙的专利文献是否和朗科的专利属于同一保护范围,仍然有待复审委员会的审查。
朗科方面对次也很清楚。“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中国的闪存盘行业就会像DVD行业一样,要向国外企业缴纳不菲的专利使用费。”路攀说。
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平副教授也表示,“现在朗科想用专利权把国内的其他企业打掉。但问题是它自己专利的效力还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之中,一旦被知识产权局否决,就将由国外企业进入中国市场收拾残局。”
这正是华旗的为难之处。刘芳说,“所以,我们主要以1997年之前就已经出版的USB教材、闪存教科书等作为证据,以证明朗科所获专利事实上是‘公知技术’,并不符专利的新颖性要求。”
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李顺德则认为,朗科利用至少目前看来有效的专利权来维护自己权益、拓展市场的策略是值得嘉许的,至少反映了国内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提升。刘芳也承认,朗科近年来的一系列举动,在国内高新技术业内极大地普及了知识产权知识,“尽管它的专利本身有待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