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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前,奥克斯集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信息产业部违反《行政许可法》案,曾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按照司法程序,法院要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当事双方。现在已经拖延一周多的时间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始终没有明确是否正式立案受理,同时,又以“无可奉告”回绝了记者采访。
对奥克斯集团起诉信息产业部一案,社会公众曾抱以很大期望。因为,这是《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以来,国内的民营企业首次试图通过司法途径向行政集权发起的公开挑战。在起诉之初,奥克斯方面曾经信心十足,胜券在握。因为,按照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保留部分非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这两个文件,并没有保留“手机生产牌照”这项行政许可。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政府部门“法无明令授权即不可为”。但是,信息产业部仍然拒绝处理奥克斯的进网许可申请,明显是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不过,信息产业部从一开始就对起诉不以为然,有关负责人还曾暗示奥克斯的起诉“走不出7天”,法院不可能立案。现在,半个月的时间过去了,法院方面始终不予明确表态,立案与否仍悬而未决。这使人不禁要问:究竟是谁在阻止信息产业部成为被告?
在笔者看来,鉴于法院方面已经对立案申请拖延多日,又不做明确答复的实际情况,此事件已经暴露出了一个更深层次的矛盾:国家法律在现阶段还很难触动部委的行政权力。现在看来,奥克斯是否最终获得手机入网许可已经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在信息产业部不能成为被告的背后,存在一个阻止中国实现市场经济和进入依法行政时代的保守势力的障碍,不清除这个障碍社会无法前进。在计划经济时代,部委的行政权力就代表着法律,握有行政审批权力的政府机构就是国家法律的化身;在依法行政时代,法律许可或授权之外政府机关不能行使任何权力。但是,由此案可以看出,政府的行政权力并没有因为国家有了《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许可法》而受到约束和动摇。相反,司法裁判机构如果都不敢或不愿裁决行政权力的对错,那么,这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强化部委的“权威”,使行政权力能继续凌驾在国家法律之上。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和《行政许可法》起草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树义日前都表示要力挺奥克斯打赢这场官司,舆论应该对此予以支持。如果不能把有关行政权力的争议纠纷拉进法庭,接受法律的公正裁决,依法行政就永远是一张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
□康劲(兰州商学院经济研究所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