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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世界贸易组织11月1日公布的统计结果,今年上半年共有16个世贸组织成员对23个国家和独立关税区的出口产品展开了101起反倾销调查,其中发达成员采取的调查占40起。而中国遭受的反倾销调查最多,为23起,其后是中国台北、韩国、美国、俄罗斯以及印度和泰国等(据《新京报》11月3日报道)。
看罢这篇报道,笔者的心情相当沉重。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自1996年以来,我国屡遭国外反倾销指控,以致成为目前世界上出口产品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这也成为我国入世后所面临的一种最主要的贸易障碍。
既然我国已沦为反倾销调查与制裁的“重灾区”、最大的受害者,我们就有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进行深刻地反思,并采取有效的策略积极应对,确保对外贸易的持续稳定增长。
目前,我国许多出口企业实行低价竞销策略,产品又往往过分集中于某一市场,这样极易引起国外的反倾销。对此,国家要加强宏观指导和调控,防止企业各自对外降价竞销,同时要引导出口企业实施战略转型,从低价策略转移到技术创新、品牌推广以及产业重组等创造高附加值的策略上。企业应努力开发新产品,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档次。国家可以通过行业、商会、协会制定相关出口产品的最低限价,并通过公布信息、提供咨询服务,及时引导企业调节出口数量和价格,尽可能将倾销的隐患消除在境内。
坚持“谁应诉,谁收益”的原则,鼓励积极应诉。反倾销调查都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如果我们不参加应诉,起诉国政府就有权使用所谓的“最佳可获得信息”来直接裁决,而裁决的结果必然是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因此,一旦发生反倾销指控时,我们就要积极应诉,变被动为主动,不应诉实际就等于不战而降。而鼓励积极应诉的最有效办法就是坚持“谁应诉,谁收益”的原则,对于应诉的企业,政府将允许有权继续出口或分得较多的出口数量配额;对未应诉的企业,政府将不允许继续出口或进行出口数量限制。
健全应诉协调机构,设立反倾销诉讼基金。反倾销涉及的企业往往很多,反倾销也常常来势凶猛,个别企业单打独斗势单力薄,难以应付。因此,应充分发挥我国各出口商会的作用,健全应诉协调机构,积极组织协调,提高应变能力。同时,应在那些比较容易遭受反倾销指控的行业,设立行业的反倾销诉讼基金,聘请有经验和有影响的各方专业人士积极进行抗辩。
据理力争,争取反倾销调查中的“市场经济国家”待遇。到目前为止,许多国家把我国仍然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对待,不使用我国产品在国内的生产成本或销售价格作为判断倾销与否的依据,导致在对我国出口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时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最终裁定倾销成立。因此,我们的企业在应诉反倾销时,一定要利用各种机会摆清事实,讲明道理,努力争取“市场经济国家”待遇,从而获得更加公平的对待,为赢得反倾销诉讼打好基础。
当然,在反倾销这个问题上,我们也不应光看别人的脸色,有必要拿起《反倾销条例》这个法律武器,适当回击国外无理的反倾销,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决定是否实施反倾销,从而形成制衡手段,使外国政府不得不慎重权衡其国内各利益团体的利益,不能轻易地动辄对我国出口产品实施反倾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