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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启用新版车损险产品。
新险种在家庭自用车和营业用车主险条款中引入了免赔额制度,即:今后人保财险不再对500元以下的车险赔付案进行理赔,超过500元的赔付案只赔500元以上的部分。车主如果想保500元以下,需购买《不计免赔额特约条款》这一附加险。
此险种甫一出台,便广遭挞伐:车主们纷纷表示不满,有人指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有人认为这是保险公司变相涨价。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士公开表示,不希望其他保险公司跟进。
但凡常开车的人都清楚,损失在500元以下的轻微磕碰、剐蹭,在所有交通事故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人保在保险费用没有降低情况下,单方面出此免赔条款,推卸掉大部分赔付责任,难怪引起消费者强烈反弹。
人保对此的解释是,损失在5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过多,保险公司赔付过高,几乎接近甚至超过保费收入,公司无法继续运营此业务。同时,这样做是为了更合理地配置保险服务资源,有利于为那些不出事故的“优质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这种解释的意思当然很明显,那就是“保费多多益善,赔付越少越好”。所谓“更合理地配置服务资源”,不过是玩文字游戏——那些从不出事故的“最优质的客户”,哪里要保险公司提供什么服务?
看来,人保真是只想凭借垄断地位坐收保费了。果真如此,人保和黑社会有什么两样?
当然,人保毕竟还不是黑社会。还是要在技术层面上用“市场化手段”进行调控。所以,该公司还将于明年实行费率水平与车辆违章记录挂钩。存在违章记录车辆的保费将根据违章情况有不同程度上调,而无违章记录的车辆将得到5-10个百分点的保费优惠。此外,新的车险条款的费率也将因人而异,即根据驾驶者年龄、驾龄、性别及所驾车型的不同,确定不同的保险费率。
也用市场的眼光看这些措施,其本质仍然是“只想赚钱、不想承担责任”。用更“市场化”的话说,人保这是企图将由于内部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过高的运营成本,通过最简单的方法转嫁给消费者。
保险公司管理混乱是不争的事实,比如有些业务员不但拿走高达30%的巨额提成,还与汽修厂勾结,联手骗取修理费,乃至与司机联手骗保。这些才是保险公司成本上升、利润下降的关键原因,也完全是保险公司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
长期以来,人们对保险公司的种种指责从来没有停止过,比如保险公司往往只想着如何给自己保险,用诸多“霸王条款”垒起自身利益的保护墙;再比如保险公司对保户采用“关门打狗”策略,拉客户投保时好话说尽,胸脯拍得震天响;理赔时,却推三阻四、处处刁难。近段时间,随着汽车价格连年下跌,车险费率非但没有随之下降,反而连续逆势上涨。“500元以下免赔”条款曾在一些地方遭到过抵制,如今仍然得以强硬出台。不消说,之所以保险公司有如此抗压能力,根本原因在于其垄断地位。
在此劝人保一句,市场经营,最重要的是懂得随顺之道,要随顺市场发展潮流和消费者的心意。有些事情,现在看来好像行得通,稍微长远一点看,就行不通了。
甚至眼下就有问题:有报道说,太平洋、平安、华泰等保险公司均表示,没有随之调整车险费率的意向。这样一来,人保如何与这些公司竞争?总不能真的采用黑社会手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