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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鉴宝》节目播出,我都会准时坐在电视机前。但对主持人我却想说两句。罗晰月在9月18日主持《鉴宝》节目中,有句话就值得商榷。收藏家刘品祥拿去的“银胎彩绘仕女骑马俑”由鉴定专家鉴定为650万元时,罗女士问收藏人是否有意将宝物捐献给国家。回答这样的问题(罗女士不止一次向藏宝人提出),藏宝人面对千千万万的观众是非常尴尬的。回答愿意捐献给国家,心里却有些不愿意,这叫违心的回答;回答不愿意捐献给国家,又似乎有“不爱国”的嫌疑。过去的观点是:将文物无偿捐献给国家,是爱国行为。徐悲鸿将花十万大洋购得的《八十七神仙卷》捐献给国家,确实是伟大的爱国行为。如果不捐献给国家,就不爱国了吗?“银胎彩绘仕女骑马俑”藏宝人刘品祥先生却回答得很巧妙,大有“顾左右而言他”的意味。
当场回答了“愿意捐献给国家”,到后来不见得就真的捐献了;当场回答“不愿意捐献给国家”,到后来,也许就真的捐了。我的看法是,将投资得来或祖传的“宝物”,捐献给国家或不捐献给国家,都是爱国行为。从地下海河底层得到的宝物,应该无条件交还给国家,这不仅是爱国行为,也是守法行为,否则该负法律责任,私藏、倒卖、破坏文物都要受法律制裁。
将自己收藏的宝物或者祖传的宝物,交给国家,是爱国行为,有的也出于宝物的安全考虑。可是捐献给国家,就安全了吗?总体来说比私人收藏要安全些。但是也曾出过大官偷盗者康生,小官偷盗者李海涛(承德文馆局监守自盗259件国家宝物的罪犯,已伏法),零星偷盗出去的宝物就更不计其数了。更何况还有沈阳博物馆的大火,吞掉了多少宝物。所以还有“藏宝于民”一说。《鉴宝》节目中,不少宝物都是藏于民间。这些宝物在全国私人藏品中,仅仅是九牛一毛。即使这些宝物的百分之一都捐献给国家,国家能容纳得了吗?堆积如山的宝物,有时难得与人民见面,如果保管不妥,霉变锈蚀就更为可惜了。而藏宝于民,就是将宝物收藏在国土之中,为国家解决了藏地、保管等人力物力诸问题,藏宝人不拿国家工资,为国家节省了多少开支,世界上哪有这样大的藏馆。
文物古董等宝物,广义来说,都是国家的人民的财富,都是我们的祖先大智慧的创造,和近现代大师们的精心杰作。狭义地说,归国家收藏和归私人收藏都是在为人民收藏。只要藏宝人遵守国家法纪,不将宝物偷运出境,不故意损坏,不人为毁灭,私人藏宝同样是爱国行为。即使将宝物在市场上交换或拍卖,谋取高额利润回报,也是正当的。这样才能提高宝物的身价,争取更多人去争相收藏,争相投资,使宝物的价值更加发扬光大。在拍卖过程中,还能为国家增加税收。在一场几千万元的拍卖会后,国家的税收是一笔可观的数目。
如果在今后的《鉴宝》节目中,有被专家们定价几百万几千万元的宝物,罗小姐再问你:“今后你是否考虑将此宝物捐献给国家?”曾经考虑到要捐献给国家的藏宝人,可愉快回答说:“愿意捐献”!如果你是很爱惜这件宝物,不忍释手的藏宝人,也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不愿意,我要自己收藏”!藏家大可不必为不捐献给国家而羞于启齿。私人藏宝,同样是爱国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