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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宣武门教堂东侧的西栓胡同内三幢已经荒废7年多的烂尾楼这几天开始被“拆除”,“拆除者”是游荡在附近的百余名拾荒者。他们每天拆掉烂尾楼的部分建筑材料,然后运走当废品卖掉。(11月7日《京华时报》)
烂尾楼是指已办理用地、规划手续,项目开工后,因开发商无力继续投资建设或陷入债务纠纷,停工一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在我们每个人居住的城市里,或多或少都存在着烂尾楼,人们早已是司空见惯,不称其为新闻。倘若有一天,烂尾楼上了报纸电视,多半是因为将被拍卖或由政府部门爆破拆毁。这次拆除却有所不同,“主角”由业主或政府换成了拾荒者,目的也由整治市容变成了卖废品赚钱。
烂尾楼被称作“都市视觉的盲肠”,给人们留下的印象往往是大煞城市风景、浪费土地资源等。这则新闻却让我们看到了烂尾楼的另一面:在建设单位撤出,产权单位没有接管的情况下,烂尾楼不可避免出现管理上的死角。于是,有人便将烂尾楼看作任人宰割的对象,堂而皇之地对其进行肆意掠夺。从报道来看,这三幢烂尾楼已经“基本竣工”、“只差最后一个单元没有修好”,遭此厄运甚是可惜。这则新闻告诉我们,烂尾楼并非一无是处,烂尾楼同样值得管理和保护。
烂尾楼缺乏管理已是普遍现象。此前有媒体报道,由于无人过问,许多烂尾楼堆满了污秽不堪的垃圾,引得附近的居民怨声载道。同时,烂尾楼还成为一些社会盲流的理想“安乐窝”,甚至成为不法分子实施毒品交易、卖淫嫖娼等犯罪行为的场所,直接影响到社会治安问题。由此可见,烂尾楼已经不仅仅关乎城市形象问题,随着而来的还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相比之下,后者更值得我们关注。
拾荒者擅自拆除烂尾楼,是对产权单位私有财产的侵占;不法分子藏身烂尾楼,从而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种种事件为我们敲响警钟,加强对烂尾楼的管理,斩断伸向烂尾楼的黑手,已是刻不容缓。
诚然,烂尾楼往往牵涉到错综复杂的产权、债权关系,但这并不能成为我们逃避管理的借口。烂尾楼是产权单位的私有财产,进行管理是其义务和职责。有关部门应该首先敦促产权单位派人进驻烂尾楼,做好烂尾楼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在产权关系尚无法明晰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应该出面,扮演好个人私有财产和社会安全“守夜人”的角色。当然,解决的根本办法还是设法通过拍卖转让使烂尾楼起死回生,或是政府出面强制拆毁,尽早消除这颗阻碍城市发展的“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