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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山农民的声音:在农民身上剜肉 上书共和国总理
人们常说:不管怎么,刘晓庆取得了成功。这无可置疑,但是,如果我们认真想想,她究竟取得了多么大的成功?一个人的成功确实往往与知名度相关———成功的人总是知名
度很高。刘晓庆的知名度确实很高,但不知人们认真想过没有,以她在社会上的成功,她的知名度有这么大吗?也许有人会说,她能把自己的知名度弄这么高,本身就是成功,但这种成功绝不值得推崇,因为刻意弄大自己的知名度,如果仅仅是满足虚荣心尚还罢了,如果借此胡作非为,就不能不让人怀疑他(她)的初衷了。
刘晓庆曾十分坦然地说:“至今天为止,我的每一分钱都是我自己挣来的,取得的每一个成功都是我自己创造的。”取得的每一个成功是否都是她自己创造的而无他人相助(想来此言被导演《小花》的谢晋先生听到后会如何想,正是因为《小花》才使得刘晓庆成名)在此暂且不论,仅看她的第一句话,就使我们很为刘晓庆的如此坦然而发笑。也是在这一天,她还说道:“我肯定有很多绯闻,但是我自己做事情是堂堂正正的,我从来没赚什么黑心钱,所以大家对我很信任。”不知道大家是对她怎样“信任”的,事实上,她恰恰因为赚了太多的黑钱,才使人们对她无法信任。随着刘晓庆真实面目的显现,人们对她以上的说法只能嗤之以鼻。而已经广为人知的刘晓庆欺诈苏北农民血汗钱一案已经逐渐大白于天下,这时,人们对刘晓庆的以上说法就只能感到恶心了。
以下为徐州农民上书朱镕基总理的部分内容。
敬爱的朱总理:
我们是江苏徐州市铜山县马坡镇前八段村的农民,长期以来,一直过着春种秋收的农耕生活,遵循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歇的农事规律,是一些十分本份的农民。我们这一代幸逢盛世,赶上了党的好政策。村里办起了工厂、修建了学校、幼儿园、养老院。而且多数村民摆脱了贫困,过上了富裕的生活。自从被大明星刘晓庆骗了以后,我们的钱被骗去了,工厂被整垮了,集体经济陷入困顿之中。
为了能够渡过难关,挽回损失,我们多次找刘晓庆,请求将借我们的钱给还了。但是刘晓庆耍无赖,任凭好说歹说就是不给,非要将我们的钱骗得干净、彻底不可。无奈之中我们这些生活在社会最低层的农民斗胆与大明星打了官司。值得欣慰的是,法律给了我们一个公道的说法。判决我们胜了,刘晓庆输了。然而,我们高兴还是早了一些。我们做梦也没有想到,刘晓庆凭着大明星的名气,并且自称认识好多大官。所以,不但无视法律的规定,输了官司也不给钱,反而进一步采取欺诈手段,又设置了好多骗局,把法官也给唬住了,不敢执行了。为了能够给村民们一个过得去的交待,不得已,村里只好卖掉了工厂和设施,继续申请执行。然而刘晓庆是个一有机会就骗人的装糊涂的大无赖、大骗子,甚至自己亲自签过字也不认账,说她根本不知道有这码事。没办法,我们只好又请了律师,请求人民法院进一步调查,并坚决执行。结果证实,刘晓庆借钱不还,也不支付我们的劳务费,是其精心策划、制造的一个大骗局。
由于我们被刘晓庆所骗,又长期讨不回公道,所以全村不仅经济垮了,而且人心不稳,上访成风……为了净化社会风气,为了不再有更多的人受骗,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我们的一个公道,我们强烈要求严惩刘晓庆这个祸国秧民的恶棍!
此致
敬礼!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马坡镇前八段村
这600余名农民代表的4000多村民是在忍无可忍,走投无路,虽然求告有门,却无法讨回公道时,向共和国总理的上书。
让我们看看刘晓庆是如何坑害这些无辜的农民的——
徐州骗案:谁的钱都好花 刘晓庆玩起换头术
这是一起1996年由江苏铜山县法院一审,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的刘晓庆的又一骗案,可悲的是法律几乎也奈何不了她刘晓庆,可怜的是,农民的血汗钱至今要不回来。
1997年的一天,徐州市铜山县法院执行厅的法官与原告来京执行已经宣判、法律生效而被告又百般想赖账不还的刘晓庆的财产。当法官与原告好不容易找到刘晓庆时,令人震惊又令人痛心的一幕发生了:只见那位衣着朴素的、一见便可看出是贫困农民的原告代表李×,当着法官的面,扑通一声给刘晓庆跪下了:“刘富姐呀,我给您跪下了。您是亿万富姐,您有的是钱,求求您把欠我们几千口子农民的钱还给我们吧。我们那地方穷到啥程度您也见过,不求您救济我们,只求您能还我们的钱!”
这是真实的一幕后,而非电视剧中的情形。
这位农民的无法以金钱来衡量的如此一跪换来的是什么呢?几年过去了,刘晓庆欠人家几千口子农民的钱仍旧一分没还。
在刘晓庆不太光彩的历程中,本案是个极具代表性的故事,不但因为该案早有法院的定论,也因为受骗者是天真善良的农民,还因为这是刘晓庆从一个演员到开始下海经商从而成为“亿万富婆”的首次不法行径。事实上,在她的整个“经商”过程中,凭真本事、靠正当智慧与汗水获利的并不多,她的许多行径远远超出了正当生意的范围。在以上这个案件的发生、发展过程中,充满了被告刘晓庆千方百计避债不还的诡计与恶行。
早在1993年时,无论是观众还是读者就知道了电影明星刘晓庆要下海经商办公司了。人们都还记得,她的那家公司就是“北京刘晓庆化妆品有限公司”。确切地说,坑骗铜山县农民是她的首篇“杰作”并不准确,因为她的这家公司在注册过程中就已经开始了骗行。
本来,既然你是北京的公司,相关法律规定不允许你异地经营,可刘晓庆可不管这套,第一手就伸到了偏远贫穷的苏北徐州市铜山县马坡镇前八段村的村办企业———徐州化妆品厂。骗子行骗总得有点资本才行,这个刘晓庆不缺,刘晓庆那可是几乎家喻户晓的大明星呀,可遗憾的是善良的农民此时还不识她的真面目。
刘晓庆在徐州有个分公司,这个分公司属于刘晓庆的北京化妆品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并无法人资格,就是说,一切法律行为都属于刘晓庆,因为刘晓庆是公司的董事长。
刘晓庆以其名人效应(这是刘晓庆行骗初期屡试不爽的一招)先是向这家村办企业所在的集团公司“借”去了40万元血汗钱,随后在1994年3月28日与这家村办企业签订了一份委托加工生产“晓庆”牌系列化妆品合同,合同约定:加工费以每瓶2.2元计算,全部加工费在产品出厂三个月内付清。农民们得了这份活计自然是兴高采烈,因为他们指望的是一番辛勤劳动后换回的加工费———他们的血汗钱。产品生产出来了,也让刘晓庆的徐州分公司拉走了,那是247382瓶“晓庆”牌系列化妆品,按合同上的标准折价后,刘晓庆的公司应该给农民们542404元。农民们眼巴巴地等着这笔钱,可他们根本就没想过刘晓庆这个比天小不了多少的大明星竟然会不给钱,那张白纸黑字的合同闹了半天竟然不过是一张纸罢了。不但加工费不给,当初“借”去那40万元也要泡汤———刘晓庆以种种借口拒不归还。
农民们几番讨要毫无结果,好在还有法律,好在农民们知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古已有之的大道理。他们向铜山县法院提起了诉讼。
这个官司一目了然,法院判起来了也不复杂:“经本院审理认为,徐州分公司与徐州化妆品厂签订的委托加工承揽合同为有效合同,徐州分公司是刘晓庆公司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加工的产品又全部被刘晓庆公司提走,故刘晓庆公司应负连带责任。据此,本院于1996年7月22日以[1995]铜经初字第372号判决书,判令徐州分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徐州化妆品厂加工费544240.4元,并支付给徐州化妆品厂部分违约金(从1995年3月1日至执行完止,按欠酬金总额每天1%计算)。刘晓庆公司负连带责任,诉讼费16291元,由两被告负担。”判决后三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该法院出具这份说明文件已经是2001年的年底,而读者完全可以从这份文件中看得出刘晓庆欠人家的这笔款子已经赖了多少年。
1996年9月6日,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据案向被告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可在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原告毫无反应。法院只好于1996年11月7日赴京开始了同样也是艰难的执行。
在法院宽限后又几番督促刘晓庆履行法定义务时,不但没看到她履行半分义务,而且在原告和法院办案人员再次赴京后才惊愕地发现:刘晓庆不但擅自动用法院查封物返还款457628.23元挪作了它用,还干脆将原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换成了一个具有德国国籍的什么高特哈德·吉尔哈德。
这是整个骗局的中心部分,如果从触犯法律的角度看,这个中心部份牵扯的问题令人触目惊心。
本人愿意把刘晓庆在这个问题上的所有所作所为作为故事来讲给大家,甚至也可以说大家可以从刘晓庆的所为上见识她的伎俩,增加点法律知识。
外资皮包公司诞生记抽逃资金逃避责任
当年,“北京晓庆化妆品有限公司”在舆论的一片关注中在中国登台亮相了。不甘寂寞又精力充沛的刘晓庆在经济领域中到底有多大本事?大多数人不持怀疑态度,因为国人的心理其实也造就了刘晓庆的心理———名人嘛,而且还是名女人(不知们是否还记得她的那句“名言”:做人难,做女人更难,做成名的女人难乎其难。其实她不过是在故作情态,她太知道如何利用女人、名女人的身份了),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想干成什么就能干成什么;刘晓庆则对自己更是信心满怀,她知道该如何利用自己的名声,但更知道该如何使用手段。钱嘛,当然是越多越好,至于如何敛财,原则是确定无疑的———不择手段。
先看看她的这家在当时国人心中显赫的公司是如何成立的。
刘晓庆的这家公司是1993年4月在中国成立的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的外资独资企业,所谓外资借助的是香港。眼下可能没几个人不知道外资企业在中国所享受的诸多优惠政策,刘晓庆就是冲这个去的。这个公司的投资人是刘晓庆为股东的并任董事长的“香港高尚发展有限公司”,至于它高尚不高尚暂且不论,最少刘董事长在她的公司成立之初就玩着一点也不高尚的猫腻。
高尚公司的另一个股东是美国国际远景公司的王亚平,两人各出资5000港币,也就是说,全部注册资金是10000港币。这个公司的整个注册过程都是神通广大的刘晓庆一
手操作的。按中国政策规定,注册资本金10000港币,远远达不到在中国设立公司的最低要求,试想你一个只有10000港币的外资公司能在中国做什么生意?但是刘晓庆自有办法,反正我高低得在中国弄成这么个公司,然后好去空手套白狼。为了能弄到批文并注册登记,刘晓庆亲自制作和签发了《在中国北京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表》,大笔一挥,10000港币的注册资本变成了100万美元,资产总额则是10000万美元。于是,貌似大型外资企业、实则彻头彻尾的外资皮包公司在中国诞生了。
不管真假,你要成立公司总得有资金。按规定,注册资金应在注册登记后的六个月内缴足,刘晓庆便来了个虚晃一枪———1993年的6月3日汇入了30万美元,同年11月26日和12月7日又汇入25万美元。其实不过是让这些钱在银行里“旅行”一遭,因为紧接着在该年的12月31日分两次以预付广告款的名义又汇出了549900美元,这个时间距离验资机关的验资时间后还没到一个月。于是,刘晓庆就靠说出来鬼都不信的只剩下的100美元开始生产她的化妆品了。而且还是鬼也不信的竟然倾其公司所有的资金都拿去做“广告”了。
但事实是,在刘晓庆化妆品有限公司几年经营活动中,账面上根本见不到正规广告公司的任何一张广告费用单据。何况,刘晓庆在北京成立化妆品公司是包括生产和销售的,可公司成立不到一个月,机器设备还没个影儿,所谓的化妆品更没生产出半点,却拿巨额资金去做广告,人们实在是想象不出她要广告什么。
说来说去,刘晓庆的目的无非是逃避民事责任,具体说就是想赖账不还。她不但抽逃了资金,其更换法人代表更是直接逃避责任的伎俩。
法人吉尔哈德何许人变更法人过程揭秘刘晓庆命归何处
我们先看看她更换的那个法人———具有德国国籍的吉尔哈德是怎么回事。
在刘晓庆拖欠铜山县农民款项不还一案中,法院开始执行时,刘为了逃避执行,于1996年10月30日退出了以她的大名冠名的公司董事会,推出了一个莫明其妙的吉尔哈德任董事长,其人名义是高尚公司的副总经理。为了在表面上更合乎点情理,她竟然令人哭笑不得地将那个德国人在高尚公司任职的时间提前到该公司注册前的1992年。前边提到那个在香港的高尚公司不过三个人,此时又冒出个第四者,而且是在公司没注册前就是公司的副总经理了。有关办案人员的调查结果显示,这个吉尔哈德从“任职”以来,从来就没到过中国,更不用说参预公司的经营了。刘晓庆掏弄出这么个人的目的何在可谓昭然若揭。
作为原告和法院,立即对刘晓庆在本案中的所作所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司法调查。在大量的事实面前,司法部门认为,刘晓庆变更法人代表的作为是无效的。
我们将刘晓庆这一变更法人的过程告知于天下。
1996年11月30日,北京刘晓庆化妆品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理事会,会上做出了几项决议,其中包括:一,原公司董事长刘晓庆小姐退出董事会,由吉尔哈德先生担任董事长;二,更换了一批董事;三,决定将公司名称更改为“北京远景化妆品有限公司”。
这一更改法人与公司名称的目的非常明确,那就是来个金蝉脱壳,让你债主不但找不到门(公司换了),也找不到人(法人也换了)。但是,法律可不是儿戏,可以让你随便玩的。以上这份决议显然是违法的。首先,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的任职与解职,决定权在于股东会,董事会无权做出此类决议。你的决议不过是一厢情愿,蒙蒙无知者、也顺带唬唬自己;其次是越权,根据其成立时董事会的产生方式来看,其董事会成员是由股东———香港高尚发展有限公司委派和聘任,董事会无权解聘与更换董事,更不用说更换董事长了;三是虚假。董事会决议应由董事会所有成员亲自签名,可这个决议的董事的签名除了刘晓庆是亲笔外,其余全由一个人代笔,其中的猫腻自不必言;第四,更换后的董事长吉尔哈德的任职不能成立。一是董事会决议越权、违法,二是身份不真实,这个吉尔哈德是何方人士?无人知晓,香港注册部门在香港高尚公司的注册资料中对此人也无任何记载。而且,弄出这么个来路不明、身份不清的人突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法人代表,也不符合我国公司法第57条规定的条件。
刘晓庆的所有伎俩都是为了逃避责任,但至此,读者已经明白她是否如此玩一套把戏之后,她欠人家的钱就可以一笔勾销了呢?无论是主审法院还是极负责任的原告律师都以有理、有据、依法的态度在艰难地工作着,尽管艰难,但结果总会是在公正的前提下才能称为结果,否则只能一时间的阴谋的得逞。
如果是一个普通人涉嫌犯案,不会这么麻烦;如果是一个普通人面临可能的犯案也不会如此云里雾里的新闻不断,消息不断。这一切发生在刘晓庆的身上,一切都可以理解,因为她毕竟是刘晓庆。
时间是无情的,它最终总会让所有事件都有个明显的结果和答案。
(感谢光明日报出版社的大力支持,详细内容请见该社即将出版的《谁把刘晓庆送进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