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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部直销监管法规的出台已经进入了倒计时阶段。
昨天,记者从消息人士处获悉,由商务部起草的《直销管理条例》上周达成内部一致意见后,本周已送各部委征求意见,随后将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同时,国家工商总局起草的《禁止传销条例》第6稿的讨论进展顺利。
直销法规进入最终报批阶段的信号已经亮起。最迟今年12月11日,这两个条例将与《推销员培训管理办法》一起,正式构成我国直销业的三大“铁律”。
内容只做了细微修改
“虽然几易其稿,但与9月10日厦门会议上曝光的直销法草案相比,最终成型的条例只做出了细微调整。”
一位接近立法过程的人士向记者透露,根据新的行政许可法精神,起草时被定名为《直销管理办法》和《反金字塔欺诈管理条例》的两个重要法规,现已更名为《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但具体内容其实并没有大的改变。
这位人士称,《直销管理条例》除了对直销和直销企业的概念有了更明确的阐述外,在涉及外国直销企业时,“须在其他5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业务”的规定没有再提,这是成稿与草案相比惟一明显的变化。
内资直销商很失望
但是,对于内资企业来说,这显然不是一个好消息。在经历了数月讨论后,内资企业翘首企盼的“门槛”降低却最终没能实现。此前,这一点是草案中受质疑最多的内容。
据了解,“内资企业申请申报之前,该企业须连续3年年营业额累计超过5亿元人民币”“每家直销企业必须缴纳2000万至3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等硬指标仍然是绝大多数内资企业难以逾越的“门槛”。
“防止开放之后出现一拥而上的直销局面显然是职能部门首先要考虑的问题。”上述人士表示。在这种精神的指导下,送其他各部委审定的《条例》已经基本定型,再出现降低门槛这种重大调整的可能性已经微乎其微。
境外投资者跃跃欲试
与内资企业的“失落”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外资企业和境外投资者的蠢蠢欲动。
直销专家胡远江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条例》对直销公司的资金和销售提出了“苛刻”要求,国内只有少数几家公司能够达标,这无疑给外资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同时,由于中国直销立法出台时间逼近,对规范而庞大市场的预期已经吸引境外投资者对此产生极大兴趣。
“摩根士丹利已经着手对中国直销市场展开调研。”胡远江向记者透露,日前,这个著名投资机构负责亚太投资的专家曾亲自来华考察中国直销行业的发展状况、市场环境,以此作为投资中国直销业、直销市场作权威性科学评估报告的依据。中国香港及新加坡等地的投资机构也纷纷向中国内地派驻人员。
国际直销业一直在关注中国直销立法的进程。昨天,记者注意到,《华尔街日报》题为“中国将颁布首部直销监管法规”的文章发表后,以美国如新为代表的直销企业在纽约证交所的股价攀升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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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直销企业准入“门槛”中,已经成型的直销法草案“内外资有别”。
外资从事直销业,公司投资额须达到1000万美元,在海外有3年以上直销从业管理经验,并要求是世界直销联盟组织成员。
对内资的要求则简单而严厉:企业申请申报之前,该企业须连续3年年营业额累计超过5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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