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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浙江,物业管理这门新兴产业正在遭遇“发展中的烦恼”。几个月前,笔者曾就物业管理问题在浙江杭州和绍兴两市作了些明察暗访。
小区业主:物业管理混乱,有遗留问题,更有自身缺陷
走进绍兴秀水苑社区,居民王幼玲、陈翠金、赵梅卿争相诉说:“你看,每个单元的电子防盗门有门无铃,客人进出很不方便;用电管理没有移交,住户不能享受峰谷用电;居民入住已经3年,仍没给我们办土地证。”家住杭州国都公寓的马海中说,当年图纸上各幢高楼前画着一个大花园,现在建成了一所社区学院,这么多小区居民没有一个休息、健身的地方。
房产开发商信用的缺失,再加上物业公司自身问题,致使一些小区陷入物业管理费不缴、物业管理不好的怪圈。
“管理混乱既有客观原因,更有主观因素。”马海中老人指着国都公寓的一条通道说。那本是一条消防通道,现在牌子不见了,变成停车道。他又指指高楼旁的一块块泥地说,那里原来是一片绿草,现在踏成了泥路。这固然有居民的素质问题,但主要是物业管理乏力。一位姓金的大伯插话道,说是全封闭,南边一道门一天到晚开着,安全得不到保证,偷盗失窃时有发生。笔者来到绍兴世纪花园,映入眼帘的是:鸡飞狗跳,煞是热闹;防盗门窗,“风格”各异;楼梯过道,煤烟缭绕;楼前空地,杂物堆积。
管理是个问题,配套设施也有问题。诸舜钦原住天时苑8幢3单元,住进后一直觉得水流太小,有时根本不能洗澡。后来一了解,水压不足的原因是物业没有配套安装高压泵。他说:“物业虽然省了一笔钱,可把居民害苦了。”家住杭州拱北小区的见先生,指着他家后面第二十二幢高层住宅说,这幢楼电停水也停,物业管理人员只好打开他家那幢房子下面的总水龙头,让全楼居民来提水。他说,照理来讲,小区应该两路供电,做到停电不停水。
物业公司:业主应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公德意识
绍兴通达房产秀水苑管理处的王月兴说:物业公司在许多地方是需整改提高的,但一些居民自身素质也实在成问题。他指指一处处曾经烧焦现已返绿的草坪说,绍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已有五六年,但一些居民照放不误。今年春节期间管理处动用七八十只小型灭火器,才扑灭烟花爆竹引燃的草地。
秀水苑每幢房子底楼人家的草地上,都围着高不及膝的栅栏,栅栏内有的铺着各式花岗岩。王月兴说,一些人家擅自将栅栏外移,一些人家把栏内的草地硬化。下面有窨井,今后疏浚维修怎么办?他又陪我们来到一幢楼前,只见一户人家阳台前一个两米多宽、七八米长的雨棚,给人以“鹤立鸡群”之感。走访时还发现,几处底楼旁堆着旧家什之类的东西。王月兴说,管理处多次想清理这些卫生死角,但旧物的主人死活不同意。
来到世纪花园,还没进门,一股呛人的煤烟扑鼻而来;进得小区,只见一些老人劈柴的劈柴,扇炉的扇炉,夹煤饼的夹煤饼,忙得不亦乐乎。“楼道上烧煤炉,一是小孩上下很危险,二是污染小区环境。”一位姓姜的居民皱着眉头咕哝着,“生活习惯要一下子改确实有难度,但卫生习惯和公德意识必须改变和增强。”
绍兴天池苑一位物业管理人员说,特别是新房装修期间,有的住户有点“胡作非为”,连承重墙也敢拆。
此外,部分居民不缴物业管理费,使物业公司深感头疼。情况算好的绍兴秀水苑缴费率仅60%,荣获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称号的快阁苑小区,缴费率也只有70%多一点。绍兴市北海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经理盛伟春称,对不缴费者,物业公司只有拿起法律武器。
主管部门解析:收费低、配套缺、规模小、物业旧,管理面临四大难题
笔者随后走访了杭州、绍兴的物业主管部门。他们分析,当前这里的物业管理面临四大难题:
一些城市物业管理收费标准过低,综合服务收费未实行市场化。绍兴市物业管理费实行政府定价,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每月最低0.08元/平方米,最高0.18元/平方米。绍兴市物业管理处物业市场科副科长丁刚毅说,杭州物业管理收费明确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标准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收费标准每月平均为0.55元/平方米,绍杭两地差距4倍多。根据绍兴市业内人士测算,只有把收费标准每月提高到0.4元/平方米—0.6元/平方米,物业公司才能达到收支平衡。
物业经营用房及物业维修资金不到位。《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应将住宅区总建筑面积7‰的物业管理用房,无偿提供给物业公司使用(其中3‰为办公用房,4‰为经营用房),用于补贴物业管理经费不足。笔者发现,杭绍两地特别是绍兴,部分开发商将较差地段的经营房给物业公司(相当一部分开发商甚至不提供经营用房),造成物业公司收入大打折扣。由于物业管理维修资金交缴上没有相关强制性文件,一些开发商在小区竣工时拒缴或欠缴问题颇为严重。
物业规模小,管理成本高。杭绍两地特别是绍兴,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小区多数面积小而散,没有形成规模效应。有半数企业管理的小区面积在7万至8万平方米以下,往往一个楼盘就有一家物业公司,一个地块上分割成几个小区,由多家物业公司管理,而部分开发商开发小区设计只考虑销售,方便交通,而忽视物业管理,造成小区出口多、物业分散,小区无法封闭,从而增加了物业管理成本和管理难度。
旧小区物业管理难度大。旧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违章建筑多,物业管理用房及维修资金不到位,物业管理难度大,绍兴市通过整治实行物业管理的洞桥、鹤池苑、美东新村等旧小区,物业公司相继退出。旧小区物业管理社会效益较好,但物业公司经济效益差。
物业公司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尚未理顺。由于历史原因,以前市区住宅小区建成后由开发商有偿移交街道、居委会管理,自从推出物业管理新体制,小区大多由物业公司管理,新老体制转轨过程中出现了矛盾,造成了多头管理、相互扯皮、相互争利,造成新小区成立居委会难,居委会管理的小区实行物业管理难的局面。
专家学者建议:实行市场化经营,健全物业法律体系
就物业管理的诸多问题,百姓的种种评说,我们走访了一些地方官员、专家学者,寻求解决良方。他们认为,物业管理首先应该实行市场化经营。一方面,必须打破“谁开发、谁管理”的垄断局面,把物业管理推向市场,全面推行物业管理公开招投标制度。另一方面,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逐步实行定价收费市场化,按服务项目论质收费。而目前有些地方实行的政府定价机制,属于非市场化的行政福利型管理,产生了政府既要物业管理企业进入市场,又在定价机制上予以约束,与市场发展不适应的矛盾,因此有必要推行由政府定价逐步向市场定价转变。
其次,应该健全物业管理法律体系。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指导,结合各地物业管理特点,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法规体系,实行法制管理。应在法规中明确规定,新开发的小区,若出现未按审批规划建造、一些项目没如期移交、土地证尚未办理,物业管理维修资金及物业管理用房没到位、小区无法封闭管理等问题,不予验收。法律还应进一步明确对于破坏房屋结构、违章搭建、乱装防盗窗或其它破坏小区环境、侵害业主公共利益等行为的法律责任,明确执法主体,加强执法力度,以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
再次是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协调好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业主委员会三者的关系。(梁孟伟 江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