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报载: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产等有关单位即将出台《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该《办法》可能将把电视机的使用年限锁定在7-8年间,之后家电生产企业将不再承担保修责任。这样规定是因为,目前我国存在大量超期股役的家用电器,潜在着种种安全隐患,对环境造成污染,针对此种情况,国家即将出台新的管理办法。
看了这则消息,吓我一大跳:家里现有的两台彩电均已超期服役,一个使用了10年,一个使用了9年。天天数小时地对着它们,居然它们对家里的环境造成污染,同时也对我的身体造成伤害!专家们建议让8岁以上的彩电强行退休,可它们还好好的呀?声音宏亮,图像清晰,除了有点脏、有点旧,没什么毛病,要让我一下把它们扔了,除非我有毛病!
中国人口众多,对于各类产品的消耗量也大,8年前的彩电一下子要让我们淘汰掉,可想全国该是个什么量?一定大得惊人!最难办的是,目前没有成规模的旧家电回收渠道,如果让收购站来收,一台当年好几千元的彩电,到了他们手上,顶多值二百。而他们收购去了,无非就是洗洗擦擦,换换小零件,又标价好几百,从中净赚的差价比给你的钱还多几倍。舍点钱事小,让自己家那台已经“超期服役”的旧彩电流到二手市场,再流向其他消费者手中,继续“污染环境”,祸害他人健康,这不是损人不利己吗?
目前,国家即将出台《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条例》规定,废旧家电不能随便乱扔,应将旧家电交售给家电经销商、售后服务机构或回收企业,再由这些企业交给有资质的处理企业。经测试、维修并贴上再利用品标识后,才能在旧货市场销售。这无疑给超期家电的寿终正寝指明了去路,有了处理的办法,也不怕旧家电再祸害自己和他人的健康了。但是,有了正规的回收渠道,没有严格的监督制度、严厉的监督机构,又怎么能保证淘汰下来的还可以继续使用的旧家电不再流向二手市场呢?
所以,现在让我们担心的不是超期服役的旧家电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而是一旦《办法》出台后,报废的旧家电是否进入正规的回收渠道,真正达到报废不污染环境的目的,这才是重要的。未雨绸缪,有备无患,在《办法》出台前,有关职能部门还是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制度出台以后的监督和管理上,不仅仅是推出一个新的、好的制度就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