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据说“休假权”是丰裕社会才能普及的“常规”,看来吾国吾民已大步迈入丰裕社会了:在富豪们休假休得厌倦,白领、金领们乐此不疲,公务员们需要“强制休假”的时候,农民工也有了休假权。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近日组织编写的《农民工维权手册》指出,
农民工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等休假权利;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如超时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等,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本报昨日8版)
不知道农民工兄弟看到这个近在眼前的“休假权”时,会不会感动得泪流满面,会不会感受到人性光辉的爱抚?反正笔者透过“农民工休假权”这个概念只看到一堆泡沫,和这堆泡沫背后十足的虚情。
我不明白,在农民工比“休假权”更底线更急需的许多权利尚得不到有力保障的境况下,明明知道农民工缺少和单位博弈休假权的资本,缺少主动追求休假权的心理驱动,缺少为这个并非必需的“休假权”而得罪包工头的投诉勇气,更缺少权利受到侵犯时向法律投诉的习惯———如果有关部门真心实意地想赋予农民工“人性化”的休假权的话,为什么不主动地把“休假权”送到农民工手上,而是让农民工自己通过投诉去争取。
如何“送”呢?就是公权部门主动、积极地通过制度约束和监察的方式,直接和用工单位打交道:一定要依法赋予农民工休假权,否则就会上黑名单、罚款、被逐出城市等,而不是消极地等着受理投诉———“送”和“讨”的区别是非常大的,“送”的压力和风险在公共部门和用人单位那里,而“讨”的压力和风险都在农民工一边。
显然,《农民工维权手册》中散发着人性光辉的休假权对于农民工来讲并非近在眼前,而是远在天边,是需要去“讨”的。而从当下农民工的生存境况来看,对于尚属奢侈品的休假权,想不想得到去讨,愿不愿讨,能不能讨,讨不讨得到,从“讨薪”、“讨降温权”等艰难实践来看,都是大难题———有关部门的虚情假意正在于此。
其实,宣称某个群体有什么权利是很容易的事。根据法律规定,休假权是每个劳动者都应该享有的权利,农民工当然不能例外,说“农民工有休假权”其实是句废话。所以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说谁谁谁有什么权利,而在于有关部门要为这种权利的实现创造什么条件:比如说感受到农民工的维权苦衷,积极主动地“送”权上门;比如提高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丰富农民工的休闲福利,让权利有内涵,实现得有价值,等等———这才是真情实意的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