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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老师会偷自行车吗?如果在大街上做一次随机询问,估计十有八九的人会做否定的回答。但是,中国矿大两名教师就的确做出了这样的君子不齿之举,而且理由竟然是:为了“报复”!
这两个偷自行车的老师,一个是矿大能源学院的助教,一个是矿大原科学研究所的助理工程师。一个多星期前的一天晚上8点多,两人在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内,用手中的钥匙对停在办公楼下的六七辆自行车捣鼓来捣鼓去。正当此时,学院的4名保安巡逻至此,见到两人形迹可疑,就将他们带到了学校保卫处。两人到底是老师,脸皮比较薄,也没有做什么辩解,当即就承认了偷车的事实,随后两人被送到了附近的派出所。根据相关的治安处罚条例,两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200元的处罚。
两位大学老师为何会沦为偷车贼?据他们自己交代:我们的自行车屡屡被人偷掉,心理不平衡,所以才会“报复”去偷别人的车子。一念之差,使得两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英名蒙羞、所在学校的声誉受损;“窃贼”之羞,将会在他们的灵魂深处打上烙印,从而使他们背上一辈子的精神包袱。
如今,偷自行车的现象和行为猖獗,已经成了社会公害。当大学老师也涉身公害之伍,既叫人震惊,更叫人深思。但是,如果对大学老师偷车行为的追究和鞭挞,仅仅停留在道德的层面,记者认为有失肤浅。一念之差,只为报复,这是两个大学老师不齿行为的主要心理动因,但是,正如“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两位大学老师偷窃心理的衍生,也必然有着其他譬如社会方面的因素,而对此的剖析要比道德上的喋喋不休重要得多。
在记者看来,两位老师的“报复”心态,是对当今偷车现象猖獗和屡禁不止现状的愤懑与无奈的反应。记者的很多朋友都有车子被偷的经历,在和他们的聊天中,多次听到这样的戏谑之言:“有机会我也去偷辆车,别人能偷我的,为什么我就不能偷别人的?偷来的车再被偷去,也不心疼!”细细咀嚼,这样的“歪”论隐藏并折射出一种“社会心理”:当偷车肆意泛滥并形成一种循环效应时,对偷窃行为的负面评价就会降到最低。如果这样的“社会心理”蔓延到知识分子尤其是高级知识分子心中,那真的就很可怕了———孔乙己认为自己“偷”书不为“窃”,两位大学老师也会据“理”力争己之偷车绝对不是一种犯罪和羞耻的行为了。
遏止偷车“社会心理”循环效应的蔓延,关键在于要坚决消灭掉偷车这个社会公害。但令人遗憾的是,偷车这个毒瘤仍然在社会的肌体上肆虐,它的副作用仍在侵害着“社会心理”的健康。为什么有关部门在下了大力气整治后,偷车现象仍屡禁不绝?特别是,当“报复”竟然成了偷车的心理动因,并有蔓延之势时,我们该拿出怎样的应对之策?真的,我们真的应该好好的反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