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转让定价”将成为国家税务总局新一轮税收监管重点。
11月10日,国税总局正式向外公布新修订的《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对转让定价的税收工作进行了规范管理。
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也即通俗意义上的“转让定价”,是指跨国集团内的关联企业之间,为了确保集团利益的最大化,在集团内部人为的控制定价。这其中包括产品价格、贷款利息、无形资产转让价格、劳务费用等。
此前针对转让定价的税收管理办法是在1998年由国税总局颁布的试点办法。业内专家称,新办法是对试点办法的一个修订,也是对最近几年国税总局在对转让定价税收管理中所取得的成功经验的总结,而重拳出击的对象将是高达200亿元的税收漏洞。
200亿税收监管漏洞
2003年上半年,广州市国税局依法调增广州宝洁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共5.96亿元,补缴企业所得税8149万元。这是一起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案例:2002年,P&G在华子公司广州宝洁从广东某银行获得高达20亿元左右的巨额贷款,然后从中拨出巨资以无息借贷的方式借给关联企业使用。
事实上,像P&G这类通过融通资金从而达到避税目的的做法在转让定价中还只是一种“非典型”做法,据专家介绍,跨国公司转让定价的“典型”做法是“采购和销售在国外进行”和“高进低出”。
操作路径一般为,跨国公司在华子公司以高价从海外关联公司购买原材料,经过产品加工制造后,再以低价出售给海外关联公司。这样做的好处是,跨国公司在华子公司出现亏损,而利润则被转移到海外低税率的关联公司。
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04年8月底,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94025家,但所有外企中,有一半以上的都是亏损状态。税收专家指出,这些处于亏损状态的跨国公司有相当一部分是为了避税制造的人为亏损,而关联企业之间的转让定价是避税手段中最重要的一种方式。据估算,跨国公司每年避税给中国造成的税收损失在300亿元以上,其中,转让定价实现的避税总额占整个避税总额的60%,接近200亿元。
“围剿”避税
8月11日,摩托罗拉公司在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季度报告中称,由于美国国税局不赞同它在不同国家分公司之间分配利润的方法,它可能要为1996年至2000年多交5亿美元的税款。
“国际上对转让定价的税收监管采取的是严格监管的态度,”中央财经大学罗铮说,“今后,我国也将对转让定价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
据介绍,跨国公司进入我国以来,一直大量使用转让定价来达到避税的目的,这个局面直到上世纪90年代末才得到初步遏制。究其原因,国内对国际价格信息了解的不对称是我们无法回避的现实,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我国企业采取更积极的态度融入国际市场,对国际价格等因素越来越了解,因此,对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避税加强监管也越来越容易。
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是随着跟我国政府签订税收协定国家数量的增多,跨国公司转让定价的国际联合监管也随之出现,也让转让定价的国际生存空间缩小。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跨国公司利用我国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在税率上的不同进行转让定价,去年12月27日,《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在澳门正式签署,根据该安排的有关规定,《安排》应自2003年12月30日起生效,并适用于2004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中取得的所得。
暗示税制改革方向?
“此次出台的办法可能跟税制改革有关。”罗铮分析。
今年以来,税制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大。7月,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开始对2003年的减免税情况进行一次全国性的普查。普查对象涉及所有2003年底前办理纳税登记的纳税人。这次全国性减免税普查规模是建国以来的首次。有关专家认为,历次税制改革前夕,税务部门都会开展各种调研活动。如此大规模的全国性普查肯定会为未来的税改提供重要依据。
9月底财政部公布的消息称,决定在东北地区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调整资源税税额标准和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税收政策,以上地区包括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和大连市。
罗铮表示,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分步推进,而此次对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加强监管,符合“严征管”的税制改革方向,因此,可以预期的是,今后税收漏洞将变少,企业的实际税收也将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