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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 王晓静) 省内的居民人均月储粮要达到12.5公斤,日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了《辽宁省粮食应急供应预案》,三个级别的应急供应措施出台。必要时,政府将实行价格干预,并临时管制市场,实行定点限量供应。
预案规定,当粮食价格在一周内分别持续上涨了30%和50%,造成市民集中购买,粮食日供应量连续两天超过日常一倍和两倍以上,将达到三级预警和二级预警状态。价格上涨一倍,市民出现了恐慌,而且日供应量持续两天超常四倍,部分网点、地区出现了脱销,将会达到一级预警。三个级别的预警状态将逐步升级,三级预警状态时,将加大市场监测力度,利用舆论工具及时向社会公布真实状况,防止误传和谣言,同时增加供应粮食数量。二级预警状态时,将对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5市和其他没有承储中央、省级储备粮的地区列为粮食应急供应重点区域,实行重点监控,并动用各级储备粮平抑市场价格,对市场全面督查。如果上升为一级预警状态,将会在控制粮源的同时进行外采,申请动用中央储备,实行价格干预,并临时管制市场,实行定点限量供应。
预案要求,市级储备粮食要达90万吨、食油3.75万吨,省级储备粮食要达60万吨、食用油1.25万吨。城镇人口、农村购口粮人口、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都属购粮人口,要按每人每月基本口粮原粮12.5公斤建立粮食储备。
随着预案的出台,省政府粮食应急指挥部同时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对粮油市场进行信息监测,建立粮食信息收集发布制度,对市场行情进行监测。指挥部将根据情况确定预警状态,提请省政府启动和终止应急供应行动。另外,粮食、宣传、公安、工商、物价、质检等10个部门也将按规定各司其责。
另外,对于在预警期间违抗命令、玩忽职守等造成危害的,将严厉查办,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