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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商标抵债这在上市公司中已算不上是什么新闻了。一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在长期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后,因为无力偿还(或不愿意用真金白银来还债),于是就弄出个用商标抵还债务的方案来,把商标的评估值估得高高的,然后用来抵还拖欠上市公司的巨额债务。因此,用商标抵债被股市里的投资者认为是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又一重要手段,而对于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这种以商标抵债之举,市场上莫不充斥了谴责与讨伐之声。
不过,*ST福日(600203)(相关,行情,个股论坛)公司的大股东以商标抵债之举明显与众不同。根据上周末*ST福日公司发布的公告,11月12日,公司与控股股东福日集团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福日集团以拥有的“福日”整体商标,即福日集团拥有或即将拥有的所有与“福日”相关的注册商标及福日集团所有正在申请中的与“福日”相关的商标(评估价值为1.06亿元人民币)与公司拥有的对西安市西鑫贸易公司等33家单位的债权(截至200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价值为89735577.94元人民币)进行置换;根据《“福日”整体商标无形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确认的双方对“福日”商标价值的贡献情况所确定的分摊比例(福日集团分摊比为85%,即9010万元,公司分摊比为15%,即1590万元),经双方协商,同意福日集团资产以9010万元的价格进行交易,公司资产以89735577.94元的价格进行交易,资产置换的差额部分364422.06元由公司以现金支付。
应该说,*ST福日大股东的以商标抵债较之于此前诸多上市公司大股东的用商标抵债来说是颇有新意的。如果说,此前许多上市公司大股东的用商标抵债是对上市公司利益的一种损害的话,那么,*ST福日大股东的以商标抵债明显具有为上市公司排忧解难之意,是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的。而这一点,最明显地表现在这样两个方面。
之一,福日集团用商标所抵减的债务,并非是福日集团拖欠*ST福日公司的欠款,而是西安市西鑫贸易公司等33家单位拖欠*ST福日公司的,这与其他许多上市公司用商标抵还自身拖欠上市公司债务的做法明显不同。而西安市西鑫贸易公司等33家单位所拖欠的这些欠款主要是2001年以前*ST福日公司彩电业务所形成的应收款项,虽不能定为“死帐”,但定为“呆帐”是名符其实的。而正是因为这些“呆帐”的缘故,截止2003年12月31日,*ST福日公司已为之提取了2000多万元的坏帐准备金。此次福日集团用“福日”商标来抵还西安市西鑫贸易公司等33家单位拖欠的款项,这无疑是有利于改善*ST福日公司的财务状况的,是福日集团向*ST福日公司伸出的救援之手。
之二,福日集团用商标抵债可直接带来*ST福日公司效益的增加。*ST福日公司受让“福日”商标后带来的9010万元的无形资产,按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将分10年进行摊销,分年分摊901万元。也就是说每年将增加901万元的费用。但在这笔费用增加的同时,另外两笔费用却在减少。一笔是坏帐准备金,这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开支。因为截止2003年12月31日,西鑫贸易公司等33家单位拖欠资金的帐面原值为109877514.20元,帐面净值为89735577.94元。其中帐龄2~3年的金额为19484862.01元,帐龄3~4年的金额为87028539.77元,帐龄4~5年的金额为3364112.42元。而根据*ST福日公司所确定的计提坏账准备比例,2~3年的计提比例为8%,3~4年的计提比例为20%,4~5年为35%,5年以上为100%,帐龄越长,所提坏帐准备的损失就越大。如此一来,在随后的几年里,*ST福日公司每年至少都将新增千万以上的损失,这对于目前效益不佳的*ST福日公司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包袱。另一笔是商标使用费。目前*ST福日公司对“福日”商标的使用,每年须按产品销售额的千分之八支付商标使用费。按此标准计算,今年1~9月的商标使用费达到940万元,按2004年预计销售水平(15亿元)计算,商标使用费将超过1000万元。假如以后每年也都保持目前的这种销售水平,则每年需要支付商标使用费都在千万元以上。而通过此次的商标抵债后,*ST福日公司就无需再支付这笔费用了。而且如果福日集团及其相关公司以后继续使用“福日”商标,那么*ST福日公司还可以按产品销售额的千分之八的比例向这些公司收取商标使用费。因此,通过此次的商标抵债,每年至少可使*ST福日公司减少千万以上的费用,按公司目前的总股本25640万股计算,将使公司每股收益增加0.04元。
正因如此,笔者以为,*ST福日公司大股东福日集团此次以商标抵债之举还是值得肯定的。不过,也有两个问题还是值得商榷的。首先是“福日”商标的价值评估问题。目前的商标评估往往涉及到很多的水份问题,特别是在涉及到上市公司的商标评估问题上,往往是大力拔高商标的评估价值。一个品牌的商标动则亿元、数亿元。不可否认,“福日”商标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期的时候,确实是一个在国内驰名的品牌。但时至今日,则不可同日而语了。因此,在目前情况下,“福日”商标仍评估为1.06亿元的价值,是否高估太多,确实值得商议。其二,*ST福日公司与大股东之间对商标所作贡献的分摊比例问题,似乎也有不妥。关于“福日”商标评估报告所确实的分摊比例为福日集团为85%、*ST福日公司的比例为15%,这个比例是很难令人信服的。笔者不知道目前国人中还有多少人知道“福日”商标,但可以肯定的是股市里的7000万投资者知道“福日”商标,实在是因为*ST福日公司的缘故,这样一个客观事实显然被忽视了,或者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