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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大家都知道一家企业能否发行股票,在中国最终由中国证监会决定,证监会的决定则以发审委的审核意见为基础。所以发审委是企业能否发行股票的关键一环。也正因此企业为了上市,花钱搞一些暗箱公关,已经是这个行业里的潜规则。
最近,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审委工作处副处长王小石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带走一事,除了媒体的报道,还未见有相关部门做出正式说明,所以还算是处于传闻阶段。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就此做一些揣测和推想。一般来说,作为一级官员,王小石涉嫌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一些私利,这样的事情没有多少可以令人感到新鲜的地方。不过,王小石的事情看来终究有些与众不同。据报道,王小石与人在深圳合伙拥有一家公司,以财经公关为名,而主要“业务”之一是向谋求在国内上市的企业“出售”证监会发审委委员名单,获利甚丰。
在很多人的眼里这只是一种泄露一般机密的问题,然而要是往深层次去考虑恐怕就没有这样简单了,通常来讲发审委的名单并不难搞到,但如何与发审委人员接触才是难点:
难点一、即要与发审委的人员接触,同时要保证不被别人发觉。
如果你把事情弄得尽人皆知,那人家就是想帮你也不好下手。(避闲)
难点二、接触后怎么才能让别人帮助你,同时要人家心甘情愿的帮忙
要知道上市可是得到最廉价资金的好办法,上市公司是资源,资源有资源的价值,如果你是个愣头青,提着贿赂去找人一定会被言辞拒绝。所以要通过“中介”让愿意帮你的人放心。(放心)
难点三、如何避免初审的尴尬
一般一个企业要上市要通过报送各种需要的材料,这就象我们原来要做去工商登记一样,有很多规则,(一个上市公司上市的材料,堆起来要有好几米)不是规则的制定人很难一下子搞清。(捷径)
难点四、如何提高通过的几率
就是你准备好了所有的资料,但资料的内容仍有详细的要求,盈利能力、以往的经营情况,资产水平样样都关系到融资的通过和融资的数量,所以通常是先有数据,后有资料(圈内的共识)。(达标)
难点五、提高送审的速度
全国有很多要求上市的企业,大家都在排队,这就产生了时间价值,如何解决成为中介的另一盈利手段。(提速)
权力巨大应当与责任相对应
发审委既然有这样大的权力,当然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然而,对于市场、对于投资者来说,问题的关键在于,经过发审委审核的企业,是否可信?假如它审核通过的企业,刚一上市,就暴露出严重的数据虚假问题,那么,发审委是否该承担审核不力的责任?然而,正是在这一点上,相关规定却含糊其词。
只审核报上来的材料,并不对材料的真假负责,然后发表同意或否定的见解,从而就决定几亿或几十亿资金的发行与否,我们不禁要问发审委在发行的过程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同时又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投资者为需不需要这一环节打上重重的问号!做为一个投资者,我希望还市场一个明白,还市场一个自我。把发行的权利下放给交易所,通过保荐人连带民事赔偿责任的制度(并由交易所联保)来实行自由的上市规则,这样就大大增加了作假上市的成本,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降低企业的上市不良率,同时交易所联保更督促交易所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对上市公司的数量及上市的节奏进行控制,并对上市公司进行的融资申请进行更有效的监察。我想多数投资者会赞成我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