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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目前一些大中城市的居民到周边农村购置宅基地的行为,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出《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众所周知,我国长期实行的是城乡“二元结构”户籍管理制度。通俗地讲,就是城里人上班拿工资,靠工资吃饭,并享受着各种各样的社会福利保障,而生活在乡村的农民无“班”可上,也享受不到各种社会福利,他们靠种田吃饭,以土地作为自己的“生命线”。这种制度看上去保证了农民和城里人各有“活路”,但由于长期以来各种政策向城里人倾斜(如“剪刀差”),农民的生活状况远不如城里人好,他们享受到的改革开放的成果远不如城里人多。
而现在,享有了更多改革开放成果的城里人,他们口袋里的钱越来越多,其中很多人转而到农村地区购置房产,大量挤占了农民的耕地。此举意味着,一些城里人不仅占据着城市的经济资源,享受着各种社会保障,而且占据了农村的经济资源;不仅在城里拥有一个安乐窝,而且将农村变成了自己的“后花园”。对于农民而言,他们不仅没有能力去享有城市的社会资源,而且逐步失去了作为其“生命线”的土地。
从这个角度看,城里人到农村购置房产,实际上是城里人对农民赖以生存的经济资源的变相掠夺,将会加剧社会的不平等,置农民于无以生计的地步。由于一些农村的基层政府保护农民利益的意识淡薄、目光短浅,在暂时经济利益的诱惑之下,往往会为城里人购置房产大开绿灯,甚至以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城里人的掠夺行为。
应该看到,禁止城里人到农村购置房产,保护农村耕地,不仅有益于农民,而且最终有益于城里人。农村和城市是紧密相连的经济区域,如果农村土地被大量挤占,影响粮食生产,将不仅会影响城里人的衣食住行,而且会影响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待遇,消除城乡差别,保持城乡协调发展,是我国政府确定的战略发展目标,实现这个目标,要从保护农民的耕地开始,从防止城里人进一步掠夺农民利益开始,绝不能让农村变成为城里人的“后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