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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师 琰
上海报道
有关外资被允许进入国内影视制作业的传闻在11月18日水落石出,国家广电总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第44号令,这份“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提出,本月28日起 外资媒体公司可入股国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 但中方投资人持股比例不应少于51%。
这与上月公布的43号令一脉相承。均是由广电总局局长徐光春与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共同签署。在“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中,外资被允许进入电影制片行业,前提是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并且外资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不得超过49%;至于未来外资在合资影视制作公司中的持股比例是否有望突破49%的限制?11月19日,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朱虹向《21世纪经济报道》否认了这种可能性:“我们没有在这方面进一步放宽政策的考虑。”
朱虹曾于今年4月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政策允许国内企业与海外有影响力的电视制作机构成立合资制作公司,从事娱乐、体育、生活、服务类节目制作,但必须经过广电总局与商务部批准。根据当时广电总局拟定的政策框架,要求外资最高比例不超过四成。按照此次新出台的文件,这一比例有所松动,仅要求中方保持51%的绝对控股地位。
实际上,国内广电行业在内容制作领域的对外开放政策出现松动迹象不过是在今年2月份,当时,广电总局出台了《关于促进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意见》,希望为各类资本进入该领域进一步消除政策障碍,亦被视为向外资放宽市场准入的明确信号。
上述《意见》首次提出,将允许各类所有制机构作为经营主体进入除新闻宣传外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包括允许境外有实力有影响的影视制作机构、境内国有电视节目制作单位合资组建由中方控股的节目制作公司;允许境外制片机构同境内国有电影制片单位合资组建由中方控股的影片制作公司。此外,在付费频道引进节目的播放比例、外资在改造影院中的比例和华语影片的引进配额上都有了进一步放开迹象。
在此之前,国内广电行业从一个相对封闭经营的格局逐渐走向对外开放所迈出的步伐大致可归结为三步,一是向广播影视系统内部开放,二是向广播影视系统外部开放,三是向民营资本、社会资本开放。
新出台的44号文件实际上是被管理机构作为可以指导具体操作事宜的规定。其中对于合作要件均有细化指标。如合营企业应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设立专门制作动画片的合营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须由中方委派等。根据该政策,中方可以以现金方式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外方则须以现汇方式出资。
不过,新规定仍不允许时政新闻和跟新闻有关的专题、专栏节目由外资参股,合营企业只可以制作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等广播电视节目,并且每年需要制作不少于节目总量三分之二的“中国题材”广播电视节目。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规定》还明确提出,不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并禁止私有证券基金等不具备媒体业务资格的金融投资者参与入股国内广电企业。这对目前正在广电传媒领域跃跃欲试的一些海外基金不啻是发出警告声音。
随着对外资准入政策逐步明朗化,国外传媒巨头也在加紧进入中国广电内容制作领域的步伐。据透露,除了早先披露的维亚康姆与上海SMG关于青少年节目制作公司的合作,目前新闻集团、澳大利亚第七网络等都在与国内广电企业加紧洽谈相关合资事宜。
首家中外合资制片公司被一贯积极的华纳兄弟公司拔得头筹。上月中,中影集团、华纳兄弟和浙江横店集团三方合资成立的中影华纳横店影视有限公司宣布成立,三家分别以4∶3∶3的比例持股,公司主要业务涉及投资、制作、发行和推广华语电影及电视电影。
而最早对外宣布签订合资制片公司协议的维亚康姆仍在路上。雷石东早在今年3月就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签订意向协议,决定组建一家合资电视制片公司,共同制作儿童和青少年电视节目。目前这家公司已在上海选择办公地点,仍有大量法律文书需要订定,相信很快可以正式挂牌。
朱虹指出,在44号文件公布之前业已获批的这几家合资制片公司,亦须等待11月28日后方能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