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在欧洲市场上,西门子不断利用游戏规则之便阻止中国企业进入其欧盟市场。抢注商标是西门子一贯的策略
受害者不仅仅是海信和东林电子
11月中,海信集团公开表示,由于与西门子就商标转让的协商失败,海信将选择在德国与西门子对簿公堂。
海信集团负责此事的副总裁郭庆存表示,海信早在2000年就发现品牌在德国遭遇博世-西门子公司抢注了,当时西门子方面注册的商标HiSenSe与海信的商标Hisense只在S的大小写上有所差别。
海信集团负责媒体宣传的韩维凡表示,此前,海信希望通过与西门子协商解决这一问题,但西门子方面要价极高,达到4000万欧元,海信多次协商未果。目前,海信已经准备进入司法程序。
无独有偶,另一家与西门子同样存在商标争议的国内照明企业“东林电子”也同时宣布,将与海信合作,在德国慕尼黑状告西门子。
东林电子是厦门市一家知名节能灯具制造商。今年东林电子从波兰向德国推广其“Firefly(萤火虫)”品牌时,意外发现该品牌已被德国西门子欧司郎公司抢注。
西门子的照明子公司欧司郎公司抢先注册的是东林电子尚未涉足的18个欧洲发达国家,致使“Firefly(萤火虫)”品牌的照明产品无法进入这些国家。
11月16日,东林电子总经理贾强告诉《财经时报》,他们已经向德国专利商标局正式提出撤消该注册商标的要求。有关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据已递交德国专利商标局并被正式受理。
他还表示,已于日前与海信方面协商过,由于双方都与西门子方面存在商标争议,双方可能联合采取法律行动。
贾强还透露,不仅海信、东林电子商标被西门子抢注,西门子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在德国抢注过佛山照明、上海德士等企业的商标。抢注商标是西门子一贯的策略,受害的中国企业可能还有更多。
官司胜算几何
对沸沸扬扬的抢注事件,西门子中国公司的发言人王君燕表示,西门子中国总部并不清楚,因为抢注海信商标的是西门子与博世公司的合资企业“博世-西门子”,西门子只占部分股份,而抢注东林电子商标的是欧司朗公司虽然是西门子的全资子公司,但欧司朗的运作也是相对独立的。
西门子方面否认抢注是集团行为。
而东林电子则表示,欧司朗抢注了“Firefly(萤火虫)”商标,并未投入使用,“西门子中国不便干预是欺骗性的”。
中国企业与西门子商标纷争已经引起了欧盟的关注,东林电子表示,大约十天前,他们已经向欧盟下属组织“与中国对话知识产权”递交了相关申诉材料。
东林电子此前已经向德国商标专利局提出撤消该注册商标的要求。但不管是寄望欧盟的调解还是要求德国商标专局撤消已经注册的商标,中国企业都已经蒙受了一定损失。
“我们会等待一两个月”,贾强表示,上述两种方法都只能等待,而且希望也十分有限,如果上述两种方法不能解决问题,他们将进入司法程序。
此前已经在欧洲节能灯反倾销案中败诉的东林电子表示,他们已经汲取了上次律师不得力的教训,聘请了为欧盟起草商标法的资深律师代理此案,“我们掌握了一些有利的证据,但胜诉的希望只有50%”。
贸易保护升级
一旦败诉,中国企业不但要承受两方的诉讼费用,还将长期被排斥在欧盟市场之外。联想换标也正是因为其商标在国际化过程中将面临大量被注册问题。
商标被抢注反映了欧洲厂商在贸易保护方面的用心。
一个多月前,欧盟委员会发布对中国在海外的节能灯企业进行反规避调查令,这也是由西门子全资子公司欧司朗为首的欧洲企业发起的。调查通告称,中国在海外的企业和国内的关联企业必须在40日内完成提交调查问卷工作。涉案的中国企业包括浙江阳光照明股份公司、中国电子进出口照明公司、东林公司等。
近年来,中国节能灯企业迅速崛起使以飞利浦、通用、西门子欧司朗三家巨头垄断世界市场的格局有所变化。
如果中国企业不能在这场官司中打赢,中国节能灯行业将损失3亿美元的欧洲市场份额。而且规避判定一旦成立,中国通过第三国生产方式出口走出去的路子将堵死,国内企业将承受重大损失,预计将倒闭上百家企业。
此前,欧盟已经进行过多次反倾销调查,节能灯方面只有2家公司获得市场经济地位认同,其余大部分都被课以66.1%多的重税。2001年,中国节能灯企业有一半倒闭,从4000多家转为2000多家,2002年又转为1400多家。、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庄宗明教授认为,西门子等公司一方面利用技术优势抢占中国市场,其中国分部已经成为其全球支柱之一。2003年在中国销售总额超过301亿元,2004年获得中国电机项目、地铁设备、手机等新订单313亿元,而10年才投资54亿元,其获利颇丰。
但在欧洲市场上,西门子不断利用游戏规则之便阻止中国企业进入其欧盟市场。节能灯反倾销是典型案例,一方面,其采用收购中国公司和找企业代工等手段迅速抢占中国市场,目前其销售额占30%以上。另一方面,采用反倾销等设置欧盟市场壁垒阻止中国企业进入欧盟市场,采用欧盟独有的反规避使中国近年开拓的欧洲10国市场面临退出危险。
东林公司总经理贾强认为,西门子公司的行为极富欺骗性。在2002年中国节能灯反倾销官司终裁前后,先后将东林公司“莹火虫”、上海“德士”等品牌在欧洲抢注,这在国际社会也是合法但不道德的行为,与其国际品牌和巨头身份不符。
而抢注“海信”商标,也是在与中国进行反倾销谈判的时候。
贾强认为,商标是最基本的知识产权,如果连商标也无法保护,中国电子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保护将受到更多歧视。
来源:[财经时报]
(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