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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931家事业单位的7万余名在编人员到2006年底,将实现全员聘用,转成“职员”或“雇员”。据悉,深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于明年1月1日正式开始,其配套改革将在两年内完成。
深圳
市有关人士表示,这意味着这项众所关注的深圳事业单位全面改革正式启动。这次改革的重点是在深圳全市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职员制,最终在全市事业单位建立起一套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相关的改革任务将在两年左右时间内完成。这次改革中的事业单位将实行政府控制工资总额、行业有别、单位自主分配的工资管理模式,取消以等级制为基础的工资分配形式。而这种分配形式是指个人收入主要与本人的身份及其等级挂钩,而不考虑或较少考虑在单位所作的贡献和承担的职责。
此次改革中规定,事业单位以合同形式明确与职员之间的聘用关系,每一聘期不超过5年。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聘的直接续签聘用合同。其间,未获聘的在编人员将有一年的待聘保护期,保护期内按原基本工资领取生活费,并连续计算工龄。但事业单位可以“炒掉”解职待聘超过一年仍难以改聘其他职位的职员。实行“职员制”后的事业单位,可适当放宽退休条件。凡男满53周岁、女满48周岁,工作年限满20年,经本人申请,可以提前退休。但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人员,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一般不得返聘。
据了解,取消行政级别打破“铁饭碗”,是今年深圳人事改革的重点。今次改革实行职位管理制度,是根据业务工作设定职位及其职责任务,不能因人设岗,也不能超岗进入。新进人员采取公开招考、竞聘上岗等形式招聘。打破干部工人身份界限,按所聘职位定待遇,解聘以后待遇取消,不能带走。据悉,深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是国家公务员人数的2倍左右,占全市财政供养人口总量的68%,专业技术人员占全市总量的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