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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举行的2004中国国际金融论坛上,针对近日闹得沸沸扬扬的“王小石事件”,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表示,中国证券发行机制已经进行重大调整,买卖发审委委员名单的现象已不存在。
针对王小石买卖发审委名单的事件证监会的解决办法是:“正在积极完善发审委制度,增加其透明度和公开性,并对机制进行了重大调整。现在负责审核企业上市资质的发审委委员名单都是公开的,每个企业都知道具体负责审核的委员名字,因此买卖发审委名单的现象已经不存在了。”
这分明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买卖发审委名单的事情不存在了,问题就解决了吗?一份发审委名单就价值二十万?为什么奇货可居?难道证监会不知道问题的源头吗?卖一份名单充其量是几十万元的事,这和用友软件一次新股发行就纳入囊中近十个亿可是天壤之别啊!只不过卖名单是违法的,高价发行圈钱是合法的。其实王小石的事在中国证券市场算不上什么大事,水皮文章比喻的好,“就好像有人给市委书记家中送钱,看门的老头给指了指路,收了人家两条烟,结果市委书记倒没事,却把老头抓了起来,老头犯的是什么罪?”而现在负责审核企业上市资质的发审委委员名单都是公开的,每个企业都知道具体负责审核的委员名字。如果再借用上面的比喻的话,那就是市委书记家在哪已经有了路标,不需要再问看门老头了。所以也就不存在看门老头指路收人家烟的事了。但以往指路老头不收烟了,有谁能保证以往要问路到市委书记家去的人,现在靠路标到市委书记家去就不送礼了呢?
我们的证监会就是善于做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工作!最近搜狐财经做了一个调查,70%的投资者把亏损的原因归咎为证监会。中国股市的泡沫70%来源于新股的高溢价发行是中国股民长期亏损的主要原因,不知道证监会知道不?中国股市以往的二十倍市盈率发行价定价过高,你们又知道不?而现在的要实施的市场价发行新股的定价发行方案也是明显的高定价,你们知道吗?同样的中国石化,中国的投资者就以将近香港投资者三倍的价格承接中石化的发行,而且还要同股同权,享受同样的分红!难道证监会还想让高价发股圈钱继续下去吗?难道证监会就没有丝毫从源头解决问题的意识吗?中国股市的新股高溢价发行的制度可以给上市公司发起人股东数以亿计的财富,新开的中小企业板就是大家都知道的亿万富翁生产线,这是合法的。而上市公司,以合法的收入给王小石们怎么就是违法的呢?流通股东的财富既然可以合理合法地给上市公司,而上市公司指头缝里的那点小钱给了王小石们怎么就违法了呢?钱既然是人家的了,人家愿意给谁就给谁?
中国股市没有新闻发言人制度 ,但作为一个普通的投资者,作为中国证券市场的纳税人,我想问证监会一些问题,我想很多问题证监会也应该给投资者以明确的答复的。
现在的停发新股,是为了改革新股的市场价发行的需要。不知道我们的管理层会把新股停发坚持到多久?新股的停发是以时间为依据(比如停两个月),还是以行情为依据(比如涨到1500点),是不是要等到大盘指数走稳了走高了再恢复发行?好让市场给上市的新股一个高的定价?
还有恢复后的新股的发行是不是要以市场定价的原则发行?如果是,那么我想问问证监会,我们现在的市场是否有给新股合理定价的功能,现在的政策救市是否干预了市场的运行规律,是否干预了市场的定价功能?在现在的市场搞定价发行,是不是还存在以往的高溢价发行的问题?如果是那还要坚持新股的市场定价,继续圈投资者的钱吗?
如果证监会还是要高定价发行新股(市场定价或者按二十倍市盈率定价),那么买王小石名单的主们,就一定还有可观的收益,就一定要发的财,新股发行过程中就一定会出现,流通股东出资垫高非流通股东净资产的现象。上市公司就会有巨大的上市冲动,那么发审委名单公开,有谁能不保证上市公司贿赂发审委的出现呢?有谁能够保证,不公平制度下投资者继续持续亏损的悲剧呢?有谁又能保证证监会的各级官员,不成为上市公司的行贿目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