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一股"造林热"开始席卷中国北方,一批造林公司以低风险、高收益为诱饵,吸引投资者投资合作造林,在全国造成很大影响。记者通过调查发现,事实并不像造林公司宣传的那样简单,其中隐藏的风险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名星为"媒" 排队投资
在沈阳、大连、鞍山、营口、盘锦、锦州等城市,各种新闻媒体频繁出现各家造林公司的造林广告。在商业街、居民小区、宾馆、公园、集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投资速生杨,等于开银行"、"世上真的有摇钱树"、"中国万里大造林造林集团公司愿真诚地为您理财"这样的宣传单和宣传挂布随处可见。
在各种媒体上最为活跃的一家造林集团在宣称:公司计划用5年时间,投资100亿元人民币,完成"百万公顷大造林工程",在辽宁,河北,山西,陕西,宁夏等地造林。;以每30万亩为一个加工基地,建成中密度板厂或纸浆厂;甚至,这家公司还吹嘘:到2008年,跻身世界500强企业。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类似这样的造林公司在沈阳至少有8家。这些公司的造林招商宣传大同小异,以国家支持林业发展为背景,借助电视报纸广告等媒体,以某些影视明星为媒介,以"低投资、高回报、零风险、保收益"等为宣传点,以每亩林木3000元以上的价格,8到10年后回报3万元的诱惑,向市民集资进行造林或购买现有林木。
面对铺天盖地的造林宣传狂潮,很多市民出资参与,于是出现了在一些造林公司门前"排队交钱"的踊跃场面。比如位于沈阳市皇姑区黄金地段的一家农业开发公司门前经常聚集大量中老年人。他们大多是来参加公司每周举办两次的项目说明会,或者进行造林咨询的。这些说明会每场参加的人数都在100人左右,其它造林公司也同样如此。
记者暗访 疑点重重
记者就以投资者身份去听这家农业开发公司速生林项目说明会,会后记者几人被公司销售部咨询一处经理等工作人员4人"拉"到一辆面包车上,陪同记者等6位想投资的市民一起去公司位于辽宁省新民市的造林基地考察。
到达基地后,公司技术人员指着长势良好的杨树说:"这是我们去年栽植的杨树,胸径已有3厘米。"可附近一位村民告诉记者:"这片林子不是他们公司的,是村民自己栽的。公司的林子在那边。"在他的指引下,记者看到这块林子显然不如公司介绍的那块。离开这片幼林,公司带着记者等人到一大片成材林参观,公司的技术人员告诉投资者,这片林地是当地过国有林场的,但却是公司林地今后成长的方向。
后来,公司带着记者去参观木材加工厂,以打消投资者因杨树过多没有市场的顾虑。但是,在记者强烈要求留在总部的会议室参加其它业务部门的活动时,遭到了工作人员的多次"劝离"。后来得知,凡是购买林子的人都可以成为单位的一名员工,即咨询经理,这样每买一亩林子就可以减少费用100元。如果吸收一个客户,咨询经理可提成100元/亩,干得好可以提拔升为部长。同样,咨询经理的上级业务部长、咨询处长可以提成的钱更多
宣传夸张 漏洞百出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造林公司宣传的许多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甚至有欺诈的嫌疑。如某造林公司称8年生的欧美速生杨,每亩可达到12立方米的出材量。而辽宁省林业厅副厅长金连成告诉记者,在辽宁省内种植条件最好的地区,这个品种的出材量也仅能达到每亩7至9立方米。
当前,所有的造林公司都在宣传杨木市场前景广阔,价格会一路攀升。但是鞍山市林业局副局长陈毅菲说,多年来,国内外市场对杨木的需求一直比较平稳,近15年价格才上涨了100元左右。并且由于近年来国内大面积种植,预计6至8年后,杨树有降价的可能。
鞍山市公安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隋振刚说,像造林这样的工程,单凭自己的广告,没有任何国家机关的批准,不能保证其许诺一定兑现。"树苗,林木,土地,对于跨越半个中国的造林项目,需要多少人力物力去投资?巨额的广告费从何支出?仔细分析,不难看出造林热里面的漏洞。"
鞍山市政府金融办公室证券保险处处长范东海认为,现在大多数的行业利润都是10%以下。这些造林公司宣称每年回报率达到40%至70%,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
掩盖风险 隐藏问题
目前辽宁地区造林公司大都采用"托管造林"的造作方式。就是指投资人按速生丰产林每亩投入的资金预算,投入一定的资金,与公司合作开发相应亩数的速生丰产林,获得相应林木产权的一种造林模式。
投资者对造林宣传表示怀疑,并展示声明书内容
以辽宁一家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为例,公司先出资统一承包造林土地,然后通过宣传吸引社会群众投资。投资至少10亩,每亩3680元。双方签订《合作造林协议书》后,公司替投资者种植速生杨树苗和办理《林权证》,并负责林木生长期间的各种管护工作。按照协议,投资者获得所有合作林木的产权,并且10年后还可获得公司以自有林木保证的每亩15立方米木材的最低收益。
为了使投资者信任公司的事业,造林公司无一例外的搞起了大量的"项目说明会"。在项目说明会上,"公司领导"一般都介绍我国面临木材短缺的状况,政府鼓励造林出台的优惠政策,种植杨树速生丰产林的可观收益,及与造林公司合作进行托管造林的种种优势。
为掩盖风险、规避短期偿付压力,这些造林公司都在与投资者签订的协议中,规定了很多限制性条款以拖延时间,一般长达10年左右,并且对树木采伐设置了许多限制。如提前采伐必须事先预约、多交管护费用和不保证收益等等。鞍山市政府金融办公室证券保险处处长范东海认为,在这么长的时间内,这些公司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出现问题,到期极有可能无法兑现承诺。
为避免用现金回报引起怀疑,这些公司通过给予一定数量木材来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有变相还本付息的特征。如内蒙古一家公司保证投资者8年可获得每亩10立方米的木材,并且承诺以每立方米500元的保底价格回购,就具有变相还本付息的特征。
警惕造林风险演变为金融风险
今年8月,中国银监会鞍山银监分局局长吴明鑫就派专人,对鞍山地区合作造林招商活动最为活跃的内蒙古一家木业公司鞍山分公司进行了初步调查后认为,这家公司未经相关部门依法批准,擅自以"合作造林"名义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通过与投资人签订保底回收协议,变相承诺8年后还本付息的行为涉嫌非法集资活动。
鞍山市政府金融办公室副主任阚殿平说,在未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造林公司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应属非法集资范畴。社会公众在合作造林招商项目上,购买的是林木长大成才后高额变现的期望值。合作造林实际上是一种信托项目,信托应是富人的投资选择。而当前选择合作造林的大多是城市退休群众,他们投入的是退休养老的血汗钱,这部分群众承受不了任何投资风险。这些项目偿付隐患极大,如果到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必将给投资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威胁经济与社会的稳定。
目前,为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鞍山市已经停止了所有造林公司"合作造林招商"在鞍山地区的广告宣传,并着手对这些公司进行深入调查。
造林市场 亟待规范
针对一些造林公司在目前有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条件下,以"托管造林"为名行非法敛财之实的情况,有关专家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一定要进行认真的市场调查和政策咨询,增强投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辽宁省林业部门负责人认为,规范这些造林公司的投资造林活动要靠多方面努力。
一是加快林业相关规章、办法的制定。辽宁省林业厅副厅长金连成说,当前,林业的组织形式、造林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造林渐渐被非公有制造林所替代。造林公司作为一种新生事物,需要对其加大监管力度。但是目前与此有关的监管规章、办法还没有出台。辽宁林业宣传中心主任王海涛认为,应加快相关规章办法的制定。同时建议工商、银监、保监等部门,对造林公司相关业务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投资者的利益,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是建立林业资产评估机构。由于没有权威的林业资产评估机构。许多投资主体对林业不了解,导致投资杨树幼林有些盲目。无论是市民最初购买的林木,还是几年以后需交易的林木到底身价如何,都需要评估,若评估机构迟迟不建立,活立木转让就不会规范合理。辽宁省林业厅副厅长金连成建议,建立专门的林业资产评估机构,培养林业评估人才,防止活立木转让时价格不合理。防止国有、集体出售的林木价格过低,公司出售的林木价格过高,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三是加强林业宣传。当前造林公司之所以能够吸引众多投资者,就是因为他们很大程度上利用市民林业知识的"盲区"。辽宁林业宣传中心副主任肖洪波认为,稍有林业常识的人都知道,一亩林木大约能收入多少,根本没有公司所宣传的那么多。在当前林业大发展快发展的今天,林业宣传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尤其是当一种新事物出现以后,林业宣传部门更要积极进行调查研究,为投资者提供投资参考。
五是加强对社会闲散资金的引导。从很多城市居民积极踊跃购买树木的情况来看,非公有制造林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市民接受,林业正在成为一个新的投资热点。但是如果若干年以后,投资者没有如期得到高额回报,那时他们的造林积极性不但全无,还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那么如何吸引社会上闲散资金发展林业呢?有关专家建议林业部门要尽早尽快地开发、培育一些林业投资项目,通过市场化运作,使社会得绿,市民得利,双方共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