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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球真的是最不好玩儿,钱白白地扔到水里面,受委屈,挨骂,然后还很难看到前景,那叫忧心忡忡,欲哭无泪。
■本刊记者 何三畏 发自重庆
“老革命”遇到新问题
在众多的社会角色中,他印了四个在他的名片上:全国政协委员,政协重庆市委员会副主席,重庆市工商联(总商会)会长,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董事长。他的事业是在55岁以后,从发动机开始发动,从摩托车上起飞的。他出生于社会底层,此前的半个多世纪里,他命运多舛,经历了戏剧般跌宕起伏的人生历练。
现在,他已经67岁了。他的摩托车已经做到国内“老大”,销往世界各地。在制造业里,他每年以两个新厂的速度扩张。在中国的民营企业家行列里,他拥有领先群伦的地位:中国的新一代民营企业家里,只有两个副省级干部,他是其中之一;中国的省级商会组织中,鲜有民营企业家做正会长的,他是其中之一。
他称他现在是三分之二的时间在从政。他多次在全国政协会议上侃侃而谈,成为会议报道的热点人物。朱镕基总理曾握着他的手说,“你是一个成功的民营企业家。”并几次在全国政协会议上点名表扬他。
他就是尹明善,一个具有政治敏感和商业天赋的人。
眼下,他正成为媒体的焦点。这是因为他“用百分之五的精力”担当的一个角色: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董事长。因为这个身份,他被置身于一个全国性的是非漩涡。
事起于足球俱乐部成员挑战中国足协。俱乐部要求“自己投资,办自己的事情”,要求从中国足协手中夺回“属于自己的权利”,要求获得足球联赛产权、管理权,经营权和监督权,而这一切目前正在中国足协的“垄断”之下。他们以罢赛要挟中国足协。这就是被媒体称为“十月革命”的事件。
这是一个民意一边倒的事件。同情和支持俱乐部的“革命”,批评和反对中国足协的呼声很高,“唱衰中国足球”一时成为舆论主导。反映在媒体上,则是一场“语言暴力”的盛宴。“革命”成为一个高频词。这场始于足球的语言盛宴一开始就溢出了体育媒体,成为全民关注的焦点。媒体拿足球说事,使用着“十月革命”,“踢开足协闹革命”等极具象征性的词汇,并用“革命派”、“机会主义者”和“保皇派”来形容在“革命关头”的态度。在改革开放后的国情下形成的足球体制,成为一个政治寓言。于是,“你可以不关心足球,但你不能不关心足球体制”。
只有尹明善 “冒天下之大不韪”,发出了与众不同的声音。
作为一位背负着大半生的社会阅历和政治经验的过来人,一位足球俱乐部的局内人,他比谁都明白这个寓言的性质。他很快就用几句简捷的短语概括了他的基本立场。
首先,他旗帜鲜明地反对“踢开足协闹革命”,斥之为触犯“天条”。
他拒绝使用“革命”“造反”等似曾相识的敏感词汇,虽然这些词跟他没有什么关系。
他称俱乐部对足协的挑战为“起事”。他说中国足球不需要革命,革命是推倒重来,革命不需要法律,而中国足球目前需要的是改革,改革就需要法律,需要依法进行,需要党的领导,而不是推倒重来。
尹明善的辩证法还在于,他对“起事”的态度是:理解,同情,但坚决不支持。进而,他又认为“起事”会促进变革,变成“好事”。
他成了这场“革命潮流”中的保守主义的象征。
作为足球俱乐部成员,作为一个投资人,一个先后投入三亿多资金却看不到赚钱曙光的人,一个熟知中国俱乐部里几成习惯的各种非法操作的人,他的态度令所有人感兴趣。他的内心真实的逻辑是什么?是他不想“将联赛产权、管理权,经营权和监督权归还各参与俱乐部旗下”?或者是一个“机会主义者”,在等待别人斗争的胜利果实?或者他的态度仅仅是为了兼顾他的各种身份,调和自己的经济利益和“政治正确”的关系?
“不可能” 的所有权
人物周刊:在你看来,足球俱乐部和中国足协到底出了什么事?
尹明善:“起事”的一方反对中国足球的体制。他们认为,投资足球是“投资人拿钱办自己的事情,足协是拿钱办人家的事”。这种说法有很大的鼓动性,但事情不是这样。
我最不赞成的,是他们要所有权,这是核心问题,不可能的。
人物周刊:你是投资人,你为什么认为足球俱乐部不能拥有联赛所有权?
尹明善:没有这个权利。这是国际足联规定的。国际的赛事,所有权归国际足联,亚太赛事归亚足联。每一个国家的赛事呢,归这个国家认可的那个足球协会。而中国足协是国际足联认可的惟一合法代表。
人物周刊:你一再说罢赛触犯“天条”,你所说的“天条”是指什么?
尹明善:中国足协是根据《体育法》的授权管理足球,这是不能改变的。
中国特色最大的一个就是共产党的领导,绝对不能少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样的情况,在中国行不通。在目前的情况下,绝对不能离开党的领导。既然有党的领导,党制定了《宪法》,根据《宪法》产生了《体育法》……
人物周刊:足协是否一定得是一个官办机构?
尹明善: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只能是一个官办机构。这是中国国情。
人物周刊:我们假设,仅仅是假设——由足球俱乐部自己选举一个足球协会,情况会怎么样?
尹明善:不可能。那就是两个足协,就是“两个中国”。国际足联也不会承认。
人物周刊:要是坚持下去呢,要是不搞意识形态对立,并严格自律搞得公平合理呢?
尹明善:搞不下去。世界要有一个秩序呀。绝对的民主,没有;绝对的自由,没有。
人物周刊:但是,中国足协作为一个官办机构,它又在经营营利,它有法人资格吗?
尹明善:有。他是大股东。他有无形资产。他是出了所有权的。
人物周刊:政府机构凭什么有股权呢?
尹明善:这就像建房子,地是最贵的,中国足协就是出地的。
人物周刊:中国足球体制就没有问题吗?
尹明善:我认为,中国足球最大的问题不是体制问题,是法制问题。体制是不能改的,除非修改《宪法》。这件事情接触到我们社会的本质了,再也不能闹下去了,只能到此为止。必须要维护党的权威,为什么要一个官办的机构来领导足协,中国的国情只能是这样。
人物周刊:你说过,阎世铎是中国挨骂最多的官员。但是,我们没有理由认为他是最不好的官员,为什么他会挨“最多”的骂?
尹明善:应该这么说,我们中国的舆论管理得比较严,惟独在体育方面比较松。骂一骂(体育)官员没有什么。足球有一些特殊的规矩和特殊的习惯,在那里可以比较开放,你得允许别人大吵大闹,没有人说你扰乱秩序,这是全世界公认了的。这也是足球的魅力所在。阎世铎挨骂最多,是因为足球的公开性和相对的民主。
人物周刊 :你为什么总是这样“正确”?你总有正确的大方向。
尹明善:那是因为我有多年的失败,多年的挫折。犯了很多错误才能聪明起来,我犯的错误太多太多。
人物周刊:还有,是否因为你是一个政府官员。
尹明善:有这个因素。呵呵,我还是执政团队中的一员嘛。
“既得利益者的革命”
人物周刊:你在判断“起事”的是非的时候,与你作为俱乐部成员的身份有关吗?假如你置身事外,你还会这样说吗?
尹明善:我给俱乐部打六十板,打足协四十板。
我对罢赛的态度是,理解,但不支持。虽然我私人和他们都是朋友,在这个(起事)过程中,我们有一些电话往来。我也非常同情和理解他们。大家投了那么多钱,没有回报,心里的焦虑,我能理解。但他们的方式我不赞成。
无论如何,罢赛是犯法的。至少违反了《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人家买了你的票,你得给人家打完。打得不够,是短斤少两。打假球,是欺诈。你罢赛,所有买了票的人都可以起诉你。第一票款要退,第二来回车票得补偿。还得认罚,三至五倍的罚款。每一块广告牌,是签了合同的,得赔。冠名的,得赔。没打足时间也得赔,不要说罢赛。一连串的起诉,哪个俱乐部受得了啊。
所以,在法制社会,罢赛,想都不要想。不论裁判多么不对你都不能罢赛,因为你签了合同的,只有因为不可抗拒的因素,才能不赛。至于什么叫不可抗,还不能自己说了算,还得有第三方。
足协的责任是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要是依法办事,哪有管不好的。赌球到现在为止,没有追查一次。许多的比赛结果,和地下赌球的完全一致呀。哪有查不到的哟。还有裁判的黑哨,这是触犯《刑法》了。有些人不但贪污受贿,还要以权谋私。龚建平判十年并不冤,但是我也同情他,因为同样的触犯《刑法》的人在逍遥法外,为何只判一个。
人物周刊:请你设想一下,足球管理怎样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
尹明善:四句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一执法要严。出现“刑事案件”,比如假球,可以申请司法介入。法律不是万能的,但是最必要的。
人物周刊:你一直谈到法,但是,我想从个人来说,你本来就不太相信徐明他们。
尹明善:呵呵,这个,也是。哪一个(体育)项目管理得好,就会得冠军。只有足球,最混乱。这里有人欺行霸市,有人假冒伪劣。
这个市场需要整顿,是谁在喊呢?是欺行霸市的人在喊。而你本身在混乱中捞取了好处,你要起来革命,第一,别人不相信你;第二,也不应该由你们来主导,否则情况只能更坏。
把贪污受贿的人抓起来,把赌球的人抓起来,把“打关联球”的人抓起来,首先谈这个,谈法制建设。连法律都不执行,还讲什么道义。
人物周刊:对于上个月发生的事,你不批评足球体制,你只谈法律和制度,而媒体上的许多评论则在评论制度的合理性,你的思虑为什么不同?
尹明善:在足球场上,执法者是裁判,有人可以打裁判。“文化大革命”中以漂亮的言辞闹革命,以致砸烂公检法,这与公平是背道而驰的。一个国家最基本的是需要法制。遗憾的是,现在最基本的都差得太远,还谈什么道义呀,体制呀。
其实,按照现在的体制办,也可以办得很好。徐明他们那一套行不通。一些欺行霸市的人,占了便宜还卖乖。今天在喊捉鬼,当初放鬼也是他们。我们宁肯要现在的中国足协来领导,他毕竟是共产党。有些人可以说是天字第一号的流氓,如果让他们来掌握,那事情只能更糟。
一个人有两个球队,还在那里郑重其事地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什么呢?你要谁赢,谁就能赢。球员赌球不可怕,最可怕的是俱乐部投资人赌球。
“我对财富有愧疚感,做个足球队回报社会”
人物周刊:作为投资人,你对赚钱的事情好像一点不急。
尹明善:肯定是无钱可赚。现在足球圈这样混乱,本来可以少亏的,就会多亏。也许可以持平的,但结果却会亏。这样下去,终究不好收场。
人物周刊:去年12月28日,新华社发的一条消息,说你收购了红塔,就表示了对来年的联赛的悲观——就是指的这次引发风波的赛事吧——你这样清醒,这样悲观,又这样坚持,是什么道理?
尹明善:是的。就像奥运会一样,那么多的人前仆后继,一定有它的所图。北京申办奥运会,是为了展示国力的强大。搞足球,某种程度上也是为了展示它的品牌。虽然它不赚钱,它赚的是无形资产。
第二,还可能赚钱啦。每个人都希望赚钱,只不过我比较清醒。原来我以为五年之后可以赚钱,我已经干了四年,现在还没有希望,可能还要花五年。如果法制建设得不好的话,十年也没有希望,建设得好的话,可能三五年以内,可以做到少亏。
还有一点,我从一无所有,到富甲一方,我为什么这样富有?以一个人的能力,不应该获得这么多,所以,我对财富有愧疚感。我确实应该回报社会。做好一个球队是我对社会的回报之一。
人物周刊:在“这样乱”的足球圈,你怎样治球?赌球对球队有什么影响?
尹明善:我要求我的队员,绝对不能打假球。
运动员赌球,可以让你一天损失几十万,你花一两千万把他们养起,不外乎就是几个运动员,卖了几场球,就把球队掉了下来。辛辛苦苦经营的球队,就被一个队员两个队员给卖了,所有的队员的辛辛苦苦的劳动,废了。球队被运动员玩弄,当然他们背后是黑势力。
有一场比赛,一个电话打给我,我不认识的人,叫我出钱。要打平,一百万。然后一个球一百万。我回绝了,就去跟我的队员说,这场球我给你们加奖金,你们给我努力打——我想,收买到我这里来了,肯定也收买到队员那里去了,与其把钱拿给他们赌,不如发给我的队员。
至于那个企图让我出钱买球的人,他要是把我这里买通了,就又去招赌,说这场球是尹老板买了的。
人物周刊 :你算过账没有,几年来,为足球投入过多少钱?
尹明善:投入三亿多,四年间每年收入有两千万,还有两亿多在里面。
人物周刊:你觉得这么多钱投进去,值吗?
尹明善:应该说还是值。我对财富的观点是,它要顺乎时代的潮流,一个人要成为时代的弄潮儿,要做时代需要的事情。
人物周刊:如果有资质比较好的足球队要退出的话,你会不会考虑再把它买下来?
尹明善:有机会我会这样考虑。我的目标是要做中国最好的足球队。
人物周刊:足球为什么对你有这么大的吸引力,除了现在的商业需要,你跟足球有什么渊源?
尹明善:足球给我们制造快乐,是一件好事情。
我运气很好的。那是抗日战争时期,最好的球队都到重庆。第一次看球的感觉是,我当时惊呆了,居然可以不用手,把球玩得那么好。从此我成了足球迷,感受到了足球的快乐。
我看过很多很多场足球。印象最深的一场,八一足球队到重庆来比赛,九点钟打球,班上没有一个同学有表,一夜睡不着,听得一位同学喊走得了,一群小崽儿,最大的十六岁。从学校走到大田湾体育场要一个半小时,走到的时候还没有天亮。冬天,怎么办嘛,跑步,跑累了,坐下来,更冷。那一晚是折磨惨了,就是为了看一场球,觉得很快乐。
人物周刊:足球到底给你带来了什么?作为一个投资人,足球好玩儿吗?
尹明善:足球给我带来了最大的快乐,也带来了最大的不快乐。足球是最好玩儿的,也是最不好玩的。
它是一个非常极端的运动,能够演绎出轰轰烈烈的故事,可以把内心的情绪真正地释放出来,有很大的魅力。我本人是一个真正的足球迷,跟球迷的感情一致。看到重庆每一场球,特别是三万人四万人的球,看到里面有我个人的一份功劳,我觉得我有成就感,如果我不养这支足球队,广大足球迷就不会想起我。我在足球圈里滚来滚去,热热闹闹几十年,给我带来的成就感,那种补偿,是局外人所不能领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