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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11月23日本文转载时,标题《张家口刑警暴富之谜》有误,文内所指系张家口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而非刑警。特此更正,并向网友致歉!
——搜狐星空财经评论
公安部门的天职本来是维护治安、惩治犯罪的,但河北省张家口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却是“罚款第一,惩治犯罪靠后”。11月18日的《北京青年报》引自《瞭望东方周刊》的一则报道说,该队将“罚款创收”制度化,一切工作都以罚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因为“有钱”,在经侦支队任职一度让张家口公安系统人人羡慕。
报道说,张家口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之“富有”在全局是有目共睹的。支队的办公楼比市局还豪华;其它部门有几十年警龄的老民警房子只能住一居室,而经侦支队刚分配去的大学生就能分到三居室。哪里弄来那么多的钱?傻子都能猜出个八九不离十———罚款呗!
问题在于,类似的情况在其它一些地方的行政或执法部门也同样存在,连一向被认为比较清贫的某些学校,竟大有后来居上之势。高学费、乱收费,在个别地方搞得老百姓颇有怨言。
其实,一些地方执法部门以及中小学校的种种乱收费、乱罚款行为早已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近年来,有关方面虽然也不时进行整治,但在实际行动中,违规者往往避避风头后依然故我。违规者为何敢于“拒不改正”?利益趋动当然是重要原因之一。但一些人也确实有“苦衷”:财政拨款只够发工资,执法办案没有钱,添置教学设备没有钱,盖教学楼没有钱,甚至连开展正常的教学活动都没有钱……你说怎么办?
于是,就出现了两种说法:一是“你们自己想办法”;一是“我们不要拨款要政策”。当学校或职能部门找上面要经费而上级又拿不出时,领导爱说第一句话;当要不来钱或者领导说了第一句话后,学校或职能部门就会说第二句话。能想出什么办法呢?只有搞“创收”了。对于执法部门来说,罚款当然是“首选”的创收手段;而对学校来说,除了“收费”也确实没有别的办法———批准“罚款”和“收费”就是它们所要的“政策”!
不能给钱,当然只能给“政策”了。虽然任何部门都不可能下文件鼓励收费和罚款,但只要“睁只眼闭只眼”就足够下面“施展拳脚”了。近年来,个别地方学费不断上涨、收费名目繁多、“执法经济”屡屡出现,就是“不给拨款要政策”的恶果。而“口子”一开,就很难再加以控制。实际上,一些单位(比如张家口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热衷于罚款已经不是为了弥补经费的不足,而是把它当成了牟取暴利的手段,甚至于工作重心的偏移。
一方面,有关方面不得不默许“罚款”和“收费”;另一方面,又要反对乱罚款和乱收费。如果不治理乱罚款和乱收费,群众意见太大;如果动真格真正斩断乱罚款和乱收费之手,那些部门的正常运转又确实是个问题。于是,“明政策”和“暗政策”出现了矛盾———我猜想,或许这也正是有关部门在整治乱收费、乱罚款方面总也下不了狠手的原因之一。
很显然,要解开这个“结”,首先必须保证各部门基本的办公经费,只要这样,才能要求各个部门收回不该伸的手,整治起来也才能“理直气壮”。尽管保证了经费也未必能保证乱收费、乱罚款的根绝,但它确实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前提条件。
肯定有人要说:也不是不想拨款,实在是因为财政紧张。不能说“财政紧张”不是事实,但也要看到,政府的钱应当首先花在公共服务上,教育经费以及各行政职能部门的基本运转费用应该优先予以保证。然而,在一些地方,财政说起来紧张,可一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却都能一掷千金……这岂不是“种了人家的地荒了自家的田”吗?而我们最终相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税收的不断增长,随着各种法律制度的健全完善,问题是可以得到解决的,乱收费以及所谓的“执法经济”必将退出历史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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