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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定价是跨国企业通常采用的避税方法。由于转移定价正在中国肆虐,国家税务机关正在采取措施,加强转移定价的管理力度。
11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修订后的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管理规程意图通过清楚界定关联企业间的交易来解决转移定价引起的争议。
在本月早些时候,广州市政府组织的调查小组发布了一份关于广东省内国外投资企业走私和避税的调查报告。广东是中国南部沿海省份,也是中国最为富庶的省份之一。调查小组调查了省内的9465家外资企业,发现几乎所有企业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通过转移定价或者其他非法手段避税。
“几乎有90%的外资企业正在偷偷地进行交易。他们有些业务涉及走私。但是最普遍的是通过转移定价来逃避纳税。”调查小组组长和广州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领导小组组长黄照明在一次电话采访时告诉本报记者。
这些发现尽管有地域的局限性,但是还是描绘出了一幅惊人的画面。“避税问题在其他地区可能会更加严重。”这可能是由于其他省市没有像广东那样建立有效的反避税管理小组,他补充说。
这次调查被普遍认为是中国迄今为止综合程度最高的一次,对于市政府制定政策打击逃税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报告已经提交给广东省政府,目前尚未对公众公开。黄说:“政府正在考虑采取更加主动的措施打击跨国公司通过转移定价逃税的行为。”
转移定价可以狭义地定义为大型跨国企业各个不同子公司之间供应的商品或服务的成本分配。在转移定价的过程中通过会计手段把收入转移到税收最低的国家。
“很多外资公司选择把公司注册在开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等海外避税天堂,而在中国运营。”中国人民大学中国金融政策研究中心的研究税务的教授张文春说。“这使得中国税务机构很难查到这些公司的交易,更不要说加强立法了。”他说,很多外资公司正在把从在华企业的营业收入转移到海外的母公司,这样就降低了在中国的盈利,由此来逃税。
国家税务总局反避税处苏晓鲁处长告诉本报记者说,跨国公司每年避税给中国造成的税收损失在300亿元(36亿美元)以上。苏处长的估计最近被中国媒体广泛引用。据估计转移定价实现的避税总额占整个跨国公司避税总额的60%。
国家税务总局研究机构的税务专家张培森告诉本报记者,国家税务总局目前还没有官方数字。世界银行1995年的调查估计,外资公司通过转移定价等手段避税给中国政府造成的损失高达500亿元(60亿美元)。
“即使是在美国,税收制度最为严厉和有效的国家, 避税给政府造成的损失每年可达350亿美元。“张说:“在像中国这样的新兴市场,由于税收法律和管理漏洞百出,情况更加不利。”
据商务部统计,全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94025家,有一半以上的都处于亏损状态。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张斌,国内研究税收的专家指出,这些处于亏损状态的跨国公司有相当部分是为了避税制造的人为亏损。但是中央政府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项旨在增加税收的运动,外资公司的转移定价和其他避税手段都将受到打击。
去年国家税务总局引进了一条新的规定,税务官员审计调查向前追溯转移定价的期限延长到三年,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到十年。
内部交易总金额超过12,000美元或者在避税天堂注册的公司都在这个审计调查的范围之内。去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打击避税措施,并开始调查转移定价。“现在政府要求纳税人在税务检查官员开始检查避税行为之前提供账目信息。”张说。
根据颁布的转移定价规程,提供证据的责任在企业而不是在税收机构。外资企业必须保证记录并维持所有的文件,以备接收审计。所谓的预先定价协议(APA)规则将要求外资企业事先决定需要转移定价的具体产品或服务的交易价格。
虽然外资企业通过转移定价避税在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了,但是中国直到1991年才引进相关的管理条例,起草了外资企业企业所得税法。但是,转移定价的问题却一直没有解决,部分原因是中国缺乏反避税官员。
据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最近的一份报告称,中国目前有不到300名反避税官员,他们每年大约进行6000项审计。这些反避税官员在转移定价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差别相当大。有些的的确确是调查和审计专家,而大部分对转移定价只有一些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