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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大批发涉嫌国资流失
晨报讯 对外资机构纷纷来华展开收购银行不良资产的“寻宝”之旅,业内人士开始表示忧虑。
昨日,在北京举行的“商业化不良资产处置高级研讨会”上,有发言者尖锐地指出: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将不良资产打包向外资机构批发,从某种意义上讲可能是真正的国有资产流失。>>进入国企改革专题
2001年,摩根士丹利从华融公司购得108亿元不良资产,由此拉开向外资出售不良资产的序幕。当时摩根士丹利的收购价只是账面价值的近8%。
不良资产主要来自国有商业银行。1999年,我国成立华融、信达、东方和长城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贷款,并加以处理,回收现金。统计数字显示,到2003年底,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达15867亿元。
不良资产是资产管理公司不能承受之重——既要保证一定的回收率,还要承担相应成本。
信达公司前总裁朱登山本月初在北京的国际金融论坛上坦言:压力特别大。国家要求信达在2005年底前把来自中行和建行的2787亿元不良贷款全部批发,而信达每天需向国家支付再贷款的利息达600多万元。
昨日,参加研讨会的人士认为,正是在时间和成本的压力下,把不良资产卖给外资机构成为目前最简捷的处置办法。
外资机构不会平白掏钱。北京中债债权交易有限公司总裁姚景中介绍,国内的不良资产是由体制等原因造成,实际含金量高。所谓“垃圾里面有黄金”,外资机构看中的正是这一点。但是,外资机构是按照国际标准来收购的,出价不高,因此利润丰厚。
业内人士称,国内今年涌现出不少投资公司,试图介入不良资产处置领域,但项目都做得很难。资金问题是最大的瓶颈。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批发出的资产包,动辄数十亿上百亿元,只有美林、花旗、高盛这样的国际投行才能接得住这样大的盘,民间机构无法与之匹敌。
姚景中表示,除资金雄厚外,外资机构其他方面的优势并不明显。尽管有专业化操作经验,但外资机构在中国面临“水土不服”的困境。“据我所知,外资机构处理的效果并不理想”。
“现在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有垄断性,而垄断往往带来效率降低。”中国人民大学证券与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在研讨会上表示,应考虑吸引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共同参与不良资产处置市场,“资产管理公司应考虑在批发大包的同时,也应批发一些小包”。(李若愚)